2026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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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14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6-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26-026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14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14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7月3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3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衡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并对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在2026年8月4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并对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在2026年8月4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关于拟购买董责险的议案》

鉴于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须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在2026年8月4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拟购买董责险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全文可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同步废止原《重大投资、财务决策制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全文可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关联交易制度》全文可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办法〉的议案》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办法》全文可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全文可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股东会通知详情请见在2026年8月4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26-027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并对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14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并对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公司全称的情况

二、拟变更公司全称的原因

公司在2025年内完成了置出仪器仪表资产组,收购紫燕机械少数股东全部股权及紫江新材51%股权并实现控股的多项工作:2025年5月置出了仪器仪表资产组,出售了上海威尔泰仪器仪表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紫竹高新威尔泰100%股权及其他全部仪器仪表业务相关资产;2025年5月公司完成收购紫燕机械少数股东全部股权;2025年9月公司完成收购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新增了锂电池铝塑膜业务板块。

“威尔泰”为公司原仪器仪表业务的商标及商号,在仪器仪表业务剥离后,公司已不再从事仪器仪表和工业自动化业务;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铝塑膜制造业及汽车检具制造业。原公司名称已不能反映和符合公司目前经营和业务状况。

三、《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公司全称的变更,拟同步修订《公司章程》中对应条款,具体如下:

四、其他说明

1.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需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登记为准。

2.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全权办理与本次变更有关的各类变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营业执照、印鉴、银行账户信息、税务、资产权证、资质认证等相关各类证照及文件中涉及公司名称变更的事项。

3.本次公司名称变更不会改变原签署的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文件及合同的效力。公司更名前的债权债务均由更名后的公司承继。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后,公司将对相关规章制度、证照和资质等涉及公司名称的文件,一并进行相应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26-028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2、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3、变更审计机构的原因:鉴于公司于2025年经过两次重大资产重组后,主营业务发生了较大变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聘任立信担任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50.6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48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7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投资者以龙力生物虚假陈述为由在济南中院对龙力生物、华英证券、立信等提起民事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30%的比例连带责任,立信将依法提起上诉。立信有足额资产,且购买了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投资者以保千里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保千里、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仅受到监管措施,但未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立信承担15%的补充或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德威新材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南京中院对德威新材、周建明、陆仁芳、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15%的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日海智能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日海智能、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了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30%的比例责任,目前案件尚在二审审理中。

投资者以树业环保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汕头中院对树业环保、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10%的比例连带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桢,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家,拟于2026年开始为威尔泰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斌卿,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拟于2026年开始为威尔泰提供审计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宇,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拟于2026年开始为威尔泰提供审计服务。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6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80万元,其中包括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与2025年度保持一致。

三、拟变更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1、前任审计机构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为中审众环,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年,2025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审计机构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审计机构的情况。

2、拟变更审计机构的原因

鉴于公司于2025年经过两次重大资产重组后,主营业务发生了较大变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聘任立信担任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上市公司与前后任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与前后任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前、后任审计机构均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前后任审计机构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四、拟聘任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在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价,认为立信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一致同意聘任其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14次(临时)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2次会议决议;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26-029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购买董责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购买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责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在上述责任险方案框架内办理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确定被保险人范围及相关责任人员,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并在不超出前述金额的前提下,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2次会议、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14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拟购买董责险的议案》。鉴于公司全体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需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任险,是公司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举措,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保障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提升管理团队履职的积极性。本次购买董责险预计支付的费用在市场合理范畴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26-030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8月1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8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兰香湖南路1280号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提案均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14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全部提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兰香湖南路1280号;

2.登记时间:2026年8月14日上午9:00-11:30,13:00-16:3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扫描件电子邮件进行登记。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兰香湖南路1280号公司投资者关系部

联系人:殷骏、张峰

电话:021-64656828

电子邮件:dm@welltech.com.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14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58”,投票简称为“威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8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19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的2026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