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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6-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3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基本情况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6年8月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为有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发展前景及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0元/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0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807%;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0元/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5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5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71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2026年8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8月4日起45日内,即2026年8月4日起至2026年9月17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联系人:骆棋辉、彭丽杉

联系电话:0760-22511366

电子邮箱:dsh@sz300132.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50号青松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3.债权申报所需资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事项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