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26-056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十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8月3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芜湖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微信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宋志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经充分讨论后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事宜的公告》(编号:临2026-05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公告编号:临2026-057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收购控股
子公司少数股权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根据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整体战略布局,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享有的核心资产权益,加强对子公司的控制权,推进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拟以自有及自筹资金收购广西崇左市城市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左工投”)与广西扶绥同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同正”)各自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鑫科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铜业”)10%少数股权。
公司授权管理层以不超过鑫科铜业评估价值的价格,参与公开挂牌交易方式收购上述股份。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次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十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交易对手方出售股权尚需履行国有资产处置相关程序。若本次交易发生重大调整,公司将重新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本次交易尚处于协商阶段,未签署相关协议,且交易对手方出售股权尚需履行国有资产处置相关程序,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布局,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享有的核心资产权益,加强对子公司的控制权,推进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拟以自有及自筹资金收购崇左工投与广西同正各自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鑫科铜业10%少数股权。
公司授权管理层以不超过鑫科铜业评估价值的价格,参与公开挂牌交易方式收购上述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后,崇左工投与广西同正将不再持有鑫科铜业股份,鑫科材料持有鑫科铜业股份的比例由80%增加至100%,鑫科铜业将成为鑫科材料的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鑫科材料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二)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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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十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交易对手方出售股权尚需履行国有资产处置相关程序。若本次交易发生重大调整,公司将重新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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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 交易对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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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易对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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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崇左工投与广西同正各自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鑫科铜业10%少数股权,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等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标的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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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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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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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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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亚正信”)以202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了《广西扶绥同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崇左市城市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安徽鑫科铜业有限公司20%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华亚正信评报字[2026]第A12-0052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鑫科铜业全部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54,431.06万元。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本次交易尚处于协商阶段,未签署相关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从维护公司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出发进行后续工作。授权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规避交易过程中或有的法律风险、在产权交易所摘牌、与出让方谈判并签署股权转让法律文件,向政府行政部门、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等提交备案所需的材料等相关工作。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鑫科铜业主营高性能、高精密度铜合金板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系公司核心业务板块、重要的经营主体以及长远发展的战略支点。若本次交易完成,公司将进一步聚焦核心主业,优化资源整合,增强决策效率,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将得到有效的提升。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尚处于协商阶段,未签署相关协议,且交易对手方出售股权尚需履行国有资产处置相关程序,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实施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