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8月4日

查看其他日期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股份
过户完成的公告

2026-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5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股份

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长土先生及实际控制人王庆先生(以下合称“转让方”)与钎镱私募基金管理(南京)有限公司(代表钎镱汇金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钎镱汇金1号基金”或“受让方”)于2026年5月19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转让方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23,56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占公司总股本的5.0121%,转让单价为12.03元/股,转让总价款为283,426,800元。

●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于2026年8月3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7月31日,过户数量为23,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21%),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钎镱汇金1号基金承诺在股份过户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前述标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长土先生及实际控制人王庆先生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3,56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121%),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钎镱汇金1号基金,转让单价为12.03元/股,转让总价款为283,426,8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6-019)。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于2026年8月3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7月31日,过户数量为23,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21%),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协议转让办理情况、款项支付情况与前期披露、协议约定安排一致。根据协议约定,受让方将在股份过户到其名下后10个交易日内向转让方支付剩余转让价款。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前后,相关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持股比例”为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股份比例之间的差额系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3,294,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73.0312%;钎镱汇金1号基金持有公司股份23,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21%,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钎镱汇金1号基金承诺在股份过户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前述标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特此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