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6-043
债券代码:241560 债券简称:24国工K1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原告
● 涉案的金额:77,476万元工程价款及利息
● 对上市公司损益的影响:截至目前,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上述诉讼事项所涉应收款项累计计提减值准备5,166.47万元。本次诉讼案件目前处于一审判决阶段,尚在上诉期内,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尚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2026年和期后利润的影响。
2025年11月1日,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材国际”)发布《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9),披露公司诉广西锦象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锦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并在另案诉讼情况中说明,该案所涉广西锦象未付工程款对应的担保责任纠纷已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质权合同纠纷诉讼。该案中,被告为杭州崤山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崤山”)、刘金珍、河南锦荣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锦荣”),诉讼请求为判令各被告依据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对广西锦象所欠77,476万元工程价款及利息等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一、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苏01民初1907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判决如下:
1、公司在广西锦象欠付工程款本金 77,476 万元及利息(以 77,476 万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 2024年8月21日起计息至实际付清之日止)、逾期利息 4,723.947123 万元范围内有权对杭州崤山持有的河南锦荣 52.24%的股权及派生权益在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2、公司在工程款本金 77,476 万元及利息(以 77,476 万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4年8月21 日起计息至实际付清之日止)、逾期利息 4,723.947123 万元范围内,有权对刘金珍持有的河南锦荣 2.28% 的股权及派生权益在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3、杭州崤山就其质押的被告河南锦荣 52.24% 股权及派生权益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与该质押股权价值金额 170,209.8673 万元的不足部分范围内向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4、刘金珍就其质押的河南锦荣 2.28% 股权及派生权益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与该质押股权价值金额 7,428.761436 万元的不足部分范围内向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5、杭州崤山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司支付律师费 80 万元,被告刘金珍在律师费 33,500 元范围内与杭州崤山承担共同给付责任;
6、刘金珍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司支付保全担保费 13,550 元;
7、驳回中材国际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4,066,040 元,保全费 5,000 元,合计 4,071,040 元,由公司负担 27,486 元,杭州崤山负担 3,874,664 元,刘金珍负担168,890 元。
二、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2025年11月1日,公司披露的诉广西锦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事项,涉案金额904,580,876.61元。目前一审判决已生效,尚处于强制执行阶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日、2026年7月16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2、临2026-040)。
截至目前,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上述诉讼事项所涉应收款项累计计提减值准备5,166.47万元。本次诉讼案件目前处于一审判决阶段,尚在上诉期内,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尚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2026年和期后利润的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