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192 证券简称:迪哲医药 公告编号:2026-044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8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阳路50 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20日
至2026年8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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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8 月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
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除上述议案外,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确保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的时间,本次现场出席会议的人员
采取预约登记的方式,具体方式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6 年8 月17 日(9:30-15:00)
(二)登记方式:
1、邮件登记:拟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在登记时间内将登记手续所需
文件扫描件发送到邮箱IR@dizalpharma.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迪哲医药: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登记”。
2、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手续所需文件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提供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拟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
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授权委托
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
应持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注册证书公证件原件、法定代表
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
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注
册证书公证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
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
公章);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法人的,
还应持有营业执照、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
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上述出席现场会议的投资者,在会议召开当日办理现场登记时,需出示上述登记
材料原件。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请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
用。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本次股东会会议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1095757
电子邮箱:IR@dizalpharma.com
邮编:201203
通讯地址: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亮景路199 号2 期
特此公告。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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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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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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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92 证券简称:迪哲医药 公告编号:2026-041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
《公司章程(草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具体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于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拟将董事会成员由8名减少至7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为3人、独立董事为3人、职工董事1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拟对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适用的《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草案)》修订情况
本次《公司章程(草案)》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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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在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于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自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继续有效。修订后的《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88192 证券简称:迪哲医药 公告编号: 2026-040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6年8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前述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董事会人数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公司拟对董事会成员人数进行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8名调整为7名,其中独立董事人数由4人调整为3人,非独立董事为3人,职工董事为1人。同时对《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后续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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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章程》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88192 证券简称:迪哲医药 公告编号:2026-042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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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经股东会审议
●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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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该决议,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含所有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下同)日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计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为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迪哲(上海)医药有限公司和迪哲(无锡)医药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迪哲上海”、“迪哲无锡”),拟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互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担保(含债务加入)使用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具体内容参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7)。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将资产负债率超70%的迪哲(北京)医药有限公司(简称“迪哲北京”)、格物生物技术(江苏)有限公司(简称“格物生物”)两家控股子公司纳入前述综合授信额度项下相互担保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迪哲上海、迪哲无锡、迪哲北京、格物生物)为前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互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担保(含债务加入)使用额度。本次担保事项有效期自本次担保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次审议通过新的授信额度之日止。在批准担保使用额度和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就具体申请担保事项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办理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等手续以及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迪哲上海、迪哲无锡已发生相互担保总额1.73亿元,该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36%。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前述新增提供担保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为保证上述综合授信担保方案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及被担保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各自预计的担保总额度内调剂,且总担保额度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互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担保。
二、新增担保人/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有关担保人/被担保人迪哲上海和迪哲无锡的基本情况请参见《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7)。迪哲北京和格物生物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迪哲(北京)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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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新增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格物生物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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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新增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
(二)被担保人无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迪哲上海、迪哲北京、迪哲无锡、格物生物依法存续,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为迪哲上海、迪哲无锡实际提供担保(含债务加入)人民币1.73亿元。公司与其他控股子公司之间尚未发生担保事项。未来发生的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本次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互相提供担保,保证所需资金及时到位,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迪哲上海、迪哲北京、迪哲无锡及格物生物均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四家主体经营决策、运营风险能够实施有效管控,并实时掌握资信情况。其中,格物生物的其他股东为国资背景且持股比例较低未参与格物生物实际经营管理,因此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下述控股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后做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人及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提供担保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综合授信内的融资已相互提供的实际担保总额为1.73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36%。公司未对并列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逾期担保、违规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88192 证券简称:迪哲医药 公告编号:2026-043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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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6年8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尚需经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系基于实际发展需要,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不利影响。受汇率波动复杂多变、难以预判等因素影响,该项业务仍存在相应风险,涵盖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全球研发布局、商业化战略合作等业务的持续推进,预计将带来外汇收支规模的增长。同时,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持续上升。为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财务稳健,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其他外币等值货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60,000万美元或其他外币等值货币,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结合公司资金管理规划及日常经营实际需求,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外汇衍生产品或产品组合,交易币种为公司经营结算常用的美元、欧元等货币。交易对手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本次交易类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
(五)交易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2026年7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6年8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尚需经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严格遵循合法合规、审慎稳健、安全高效的原则,不开展投机性交易及单纯以套利为目的的交易。尽管如此,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出现对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的判断与实际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形,外汇衍生品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受市场交易活跃度影响,可能出现因市场流动性不足,导致交易无法顺利达成的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手均为资信优良、与公司保持长期合作的金融机构,但仍存在潜在履约风险。
4、内部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若相关操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审批操作流程,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相关条款,将引发内部操作风险。
5、其他风险: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调整、交易对手未能遵守合同约定,均可能导致合约难以正常履行,进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制度保障: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交易目的、原则、审批权限、操作流程等,确保交易合规、风险可控。
2、交易对手及产品的选择:公司仅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产品进行交易。
3、 严格遵守交易程序:公司严格执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4、专人负责:公司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执行应急措施。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系结合经营发展实际需求,有效对冲汇率、利率波动对经营业绩产生的不利影响,持续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水平,相关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及其相关指南规定,对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规范会计核算与账务处理,相关交易情况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相关项目中予以列示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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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迪哲医药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88192 证券简称:迪哲医药 公告编号: 2026-039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工作连续性,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遴选与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XIAOLIN ZHANG(张小林)先生、SIMON DAZHONG LU(吕大忠)先生、RODOLPHE PETER ANDRE GREPINET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曹弋博先生、王天佑女士、安梅霞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天佑女士、安梅霞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中安梅霞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曹弋博先生承诺将根据相关规定报名参加上交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上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前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将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交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由第二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附件:
1、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XIAOLIN ZHANG(张小林)博士: 1964年出生,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首席执行官。
获美国俄勒冈州立大学分子遗传学博士学位,曾任哈佛医学院病理学系研究员;2015年11月至今,任北京大学分子医学研究所客座教授。
2010年5月至2017年12月,任阿斯利康亚洲创新药物与早期研发中心(“iMED Asia”)副总裁及负责人。
2017年10月,创立迪哲有限,2017年12月至2020年9月,历任迪哲有限董事、首席执行官;2020年9月至今,任迪哲医药董事长、总经理。
2017年12月至今任迪哲上海执行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迪哲北京执行董事;2025年5月至今任格物生物技术执行董事(释义:
迪哲有限:迪哲(江苏)医药有限公司;迪哲医药: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迪哲上海:迪哲(上海)医药有限公司;迪哲北京:迪哲(北京)医药有限公司;格物生物技术:格物生物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小林博士及其一致行动人ZYTZ PARTNERS LIMITED、江苏无锡迪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15.4%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SIMON DAZHONG LU(吕大忠)博士: 1968年出生,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获加拿大麦吉尔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特拉华州会计师公会认证的注册会计师。
2009年8月至2019年12月,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0年1月至今,任国投招商(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8年8月至今,任亚盛医药(港交所:6855,纳斯达克:AAPG)非执行董事。
2017年10月至2020年9月,任迪哲有限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迪哲医药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大忠博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并列第一大股东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RODOLPHE PETER ANDRE GREPINET先生:1973年出生,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获法国欧洲高等商学院(ESCP Business School)管理学硕士学位。
2011年1月至2013年10月,任 Torrey Partners 合伙人;2014年4月至今,任AstraZeneca UK Limited(AstraZeneca PLC子公司)高级副总裁及企业发展负责人。
2017年10月至2020年9月,任迪哲有限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迪哲医药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RODOLPHE PETER ANDRE GREPINET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并列第一大股东AstraZeneca AB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曹弋博先生:1982 年 出生。
获北京大学临床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
2011 年8 月至2017 年7 月任Vivo Capital董事总经理;2017 年7 月起至今任红杉中国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弋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曹弋博先生现任红杉中国董事总经理,红杉中国管理的基金HongShan Capital Growth Fund V, L.P. 通过Imagination V (HK) Limited持有本公司100万股股份;除前述情况外,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天佑女士:1984年出生,任公司独立董事。
获中国国际关系学院的经济学学士学位。
曾任职于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至2017年6月;2017年6月至2018年10月,任职于法国巴黎银行香港分行;2018年10月至2020年11月,任职于瑞联银行中国香港分行;2020年12月至2021年11月,任职于嘉实国际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至2022年7月,任海通国际证券有限公司执行总监;2023年3月至2024年4月,任花旗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24年5月至今,任Wisdom Cosmic Hong Kong Limited首席执行官。
2026年1月至今,任迪哲医药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天佑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安梅霞女士:1971年出生,任公司独立董事。
获安徽农业大学的学士学位,于上海财经大学完成金融学研究生课程班,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02年10月至2016年9月,任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2016年9月至2017年4月,任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财务中心管理职务;2017年6月至2020年10月,任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督部副总经理;2021年2月至今,任黄山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师;2025年12月至今,任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002014)的独立董事。
2024年12月至今,任迪哲医药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梅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192 证券简称:迪哲医药 公告编号:2026-045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2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XIAOLIN ZHANG(张小林)先生、SIMON DAZHONG LU(吕大忠)先生、RODOLPHE PETER ANDRE GREPINET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曹弋博先生、王天佑女士、安梅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以上第 1、2、3、5 、7、9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拟召开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4)。
特此公告。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