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6-08-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050 证券简称:福然德 公告编号:2026-030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已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福然德”)的控股子公司上海福链重工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链重工”)为上诉人。

●案涉的金额:本次诉讼事项不涉及具体金额。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2026年8月3日,福链重工目前已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二审判决”),二审判决结果为维持原判。本次诉讼事项不涉及具体金额,福链重工亦不属于福然德重要子公司,因此,本次民事诉讼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福然德”)的控股子公司上海福链重工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链重工”)就与湖南一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一钢”)关于撤销董事会决议的相关事项,于2026年5月12日收到《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民事判决书”,案号:(2026)沪0113 民初6800号;该判决书为一审判决),判决如下:撤销被告上海福链重工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 年9月22日形成的《上海福链重工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福链重工于2026年5月20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上诉状(案号:(2026)沪02民终8844号),认为原一审判决(案号:(2026)沪0113民初6800号)的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证据审核偏差,依法应予以撤销并改判。因此,福链重工上诉请求撤销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案号:(2026)沪0113 民初6800号),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并且请求判令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2026年8月3日,福链重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2026)沪02民终8844号),二审判决结果为维持原判。

三、本次诉讼对上市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链重工已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本次诉讼事项不涉及具体金额,福链重工亦不属于福然德重要子公司,因此,本次民事诉讼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累计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仲裁案件(不含本次案件)共计7起,诉讼金额合计2,772.19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案件共计3起,涉及金额合计2,741.59万元、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共计4起,涉及金额合计30.6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然德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