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编号:2026-036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6月2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1、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公司实施上述利润分配后,公司尚余未分配利润,全额结转下一年度。
2、本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5,023,53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1,044,706股后的673,978,8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采取的是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未发生变化,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无需调整分配比例。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基于此,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三、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67,397,883.10元=673,978,831股×0.10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10股现金红利应以0.955966元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955966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0955966元/股=67,397,883.10元÷705,023,537股)。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55966元/股。
四、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8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8月11日。
五、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8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六、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8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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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8月3日至登记日:2026年8月10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福建省晋江市金井镇南工业区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蔡少雅
咨询电话:0595-85337739
传真电话:0595-85337766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公司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8 月 5日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2026-035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对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充分应对销售备货及原材料采购的需求,更好地提升并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销售能力和生产能力,公司拟采用连带责任担保方式为公司并表范围内的20家子公司晋江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福建七匹狼纺织服饰有限公司、上海七匹狼居家用品有限公司、厦门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杭州尚盈服饰有限公司、武汉七匹狼服装销售有限公司、长春七匹狼服装销售有限公司、长沙七匹狼服装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七匹狼服装销售有限公司、晋江七匹狼春城服装销售有限公司、晋江七匹狼金筑服装销售有限公司、晋江七匹狼申城服装销售有限公司、厦门尚盈商贸有限公司、厦门傲物服装销售有限公司、福建狼图腾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厦门七匹狼针纺有限公司、厦门嘉屹服饰有限公司、厦门杰狼服装销售有限公司、厦门七匹狼服装营销有限公司、堆龙德庆捷销实业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最高额担保,拟担保额度为161,500万元人民币。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合同期限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策。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由公司或者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作为担保方进行上述担保。在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及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为堆龙德庆捷销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基本情况
子公司上海七匹狼居家用品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于2026年7月签署了《最高额质押合同》(编号:闽交银石狮七匹狼居家质202601号),为堆龙德庆捷销实业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质押担保。
2、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限额:6,800万元。
(2)额度有效期:债权形成期间:2026年5月6日至2027年4月28日。
(3)质押财产:存单。
(4)担保的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全部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权人/授信行保管质物和实现债权及质权的费用。实现债权及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质物处置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过户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二)为厦门杰狼服装销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基本情况
子公司厦门七匹狼服装销售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于2026年7月签署了《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编号:83100720260000125),为厦门杰狼服装销售有限公司向农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质押担保。
2、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限额:1,350万元。
(2)保证额度有效期:债权形成期间:2026年7月6日至2028年12月30日。
(3)质押财产:存单。
(4)担保的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前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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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担保发生后担保余额是假设按照本次签署的担保合同中的最高额度进行担保测算,实际担保余额按照担保业务的实际发生情况为准。可用担保额度系经审议的担保额度减去本次担保发生后的余额。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年累计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52,432.56 万元,占2025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7.77%;实际担保余额为43,542.67万元,占2025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6.4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子公司上海七匹狼居家用品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质押合同》(编号:闽交银石狮七匹狼居家质202601号);
2、子公司厦门七匹狼服装销售有限公司与农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编号:83100720260000125)。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