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2026-08-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国仪量子技术(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仪公司”)、成都超纯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纯应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网下申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参与国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网下申购的情况

国仪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旗下部分公募基金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国仪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21.22元/股,在剔除无效报价以及最高报价部分后,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二、参与超纯应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网下申购的情况

超纯应材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旗下部分公募基金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超纯应材本次发行价格为65.99元/股,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确定。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5日

嘉实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及停复牌公告

近期,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嘉实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纳指ETF嘉实;基金代码:159501,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出现较大幅度溢价。2026年8月4日,本基金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2.046元,收盘时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为1.8297元。特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密切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如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将于2026年8月5日开市起停牌,自10:30起复牌,停牌期间本基金赎回业务照常办理。

若本基金2026年8月5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通过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及连续停牌等措施,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1、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实际申赎状态请以最新公告为准。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5日

嘉实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嘉实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金ETF嘉实;基金代码:159831,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出现较大幅度溢价。2026年8月4日,本基金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9.000元,收盘时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为8.4939元。特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密切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如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若本基金2026年8月5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通过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及连续停牌等措施,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1、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上海黄金交易所挂盘交易的黄金现货合约,敬请投资者关注产品风险,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进行投资。

2、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实际申赎状态请以最新公告为准。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3、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