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7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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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货环节实行逾期欠款审批制,存在逾期欠款时须经市场总监、销售总监、财务总监、法务人员、总经理等多重审批后方可发货,并定期核查合作经销商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资信状况,视实际情况采取发货管控等风控措施。目前相关经销商经营状况稳定,发展态势良好,无实质应收风险。相关审批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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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相关经销商经营状况稳定,发展态势良好,无实质应收风险。
③逾期发货管控案例
2025年11月27日,因客户十七临时资金问题,产生逾期欠款558,849.96元,向我司申请逾期发货流程。公司考虑到客户十七是公司重要客户,且历史付款情况较好,综合评估后,在客户十七2025年底前支付所有逾期欠款的前提下,同意发货。2025年12月15日,客户十七支付逾期欠款558,849.96元;2025年12月25日,客户十七又支付1,299,102.97元到期款,至2025年底,客户十七无逾期欠款。
(二)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具有差异,结合应收账款账龄情况、相关客户经营情况及资信情况、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1、同行业可比公司最新预期损失率如下: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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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收账款预期损失率与行业基本相同,不存在明显差异。
2、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账龄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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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基本都在1年以内,客户整体经营及资信情况良好,公司根据账龄,严格按照预期损失率进行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截止2026年6月30日,公司期后回款率70.24%。
(三)列示2024 年至2025 年末长期应收款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欠款方情况、账龄情况、款项用途、回款安排等,并说明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1、长期应收款具体情况
公司主要办公地点集中在北上深等中心城市,近年来该等区域的房价上涨较快,而公司员工普遍较为年轻,面临较大的置业安居压力。为稳定员工队伍,协助员工置业安居,公司对内部员工实施房贷借款福利,在2023年底对外发布了《员工借款管理办法》,向满足《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员工提供购房贷款。公司向员工提供借款,主要目的是稳定员工、吸引人才,不是以借出资金获利为目的,而是公司对内部员工提供的房贷借款福利。
公司的长期应收款下的欠款方均为公司员工,款项用途基本为员工购房借款或者房贷还款。2024年中长期应收款余额为2,375.5万元,2024年末长期应收款余额为687.5万元,2025年末长期应收款余额为585.23万元。2024年中公司财务将员工借款记录在“其他应收款”科目,2024年底经审计调整为“长期应收款”科目,主要原因系其他应收款科目属于流动资产项目,长期应收款属于非流动资产项目。员工借款的还款周期在1-5年,从周期看属于长期应收款,调整后的科目更符合会计准则。截止2025年末,借款账龄均在2年以内。回款安排按照《员工借款管理办法》及个人签署的借款协议约定陆续执行,最晚在2029年完成还款。
2024年内的长期应收款余额下降系2024年初,部分员工曾计划在京购置首套或二套住房,但受期间房价波动较大影响,经审慎观望后最终放弃购房计划,并于2024年末将此前向公司拆借的款项全额归还。
该事项系员工个人购房决策调整所致,拆借款项已按期清偿,未对公司资金周转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相关资金往来清晰、合规,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同行业公司长期应收款信用损失率:
公开信息中,同行业公司员工借款信用损失率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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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同行业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公司选择计提比率为5%,与行业基本相同,不存在明显差异。
3、长期应收款余额及减值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公司当前的员工借款均未逾期,2024年坏账准备计提343,750.00元,2025年坏账准备计提292,616.70元。
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要求谨慎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公司的长期应收款坏账计提具备充分性。
二、会计师核查程序和核查结论
(一)核查程序
1、对客户导入、信用管理、退换货、坏账准备计提及员工借款的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进行了解、测试,并评价关键内部控制流程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公司应收账款明细表、账龄分布数据、收入明细表与重要客户账期协议,依据协议约定的最新信用政策,评价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赊销风险;
3、获取公司收入成本明细表,分析重要客户的季度销售情况与12月销售占全年收入比例,并针对12月销售比例较高的经销商实施访谈程序,了解具体采购原因并评价合理性;
4、获取期后银行对账单与银行承兑汇票台账,对客户期后回款进行实质性检查,以评价相关交易的真实性,对于重要应收账款客户实施访谈程序,确认还款计划;
5、对重要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结合客户背景核查、合同检查、收入真实性核查及收入延伸检查等程序,确认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准确性与期后终端出货情况;
6、获取并复核应收账款账龄历史数据、迁徙率、历史损失率和预期信用损失率的计算过程,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充分性;
7、获取员工借款审批表、还款计划、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借款资料与银行回单,访谈借款员工了解借款资金流向情况,检查审批程序及约定借款用途是否符合公司借款相关规定,相关资金是否转至借款人,访谈提前还款员工了解提前还款原因,检查提前还款相关凭证。
8、针对2024年大额员工借款执行访谈程序,了解款项支付情况、借款安排、借款实际使用用途、还款资金来源等信息,核查2024年董监高任职期间的个人账户流水并获取了公司董监高的银行账户承诺函,2024年对重要客户及供应商访谈确认是否存在其他非经营性往来或资金支持事项;
9、核查各期实际还款情况是否与还款计划一致,是否存在违约情况,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三阶段”模型复核坏账准备的充分性。
(二)核查结论
1、应收账款增长幅度高于营业收入的原因具有商业合理性,公司不存在期末集中销售的情形;主要客户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化,公司已建立风控措施应对客户大额赊销风险;
2、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差异,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3、长期应收款已按照公司政策充分计提坏账准备。
三、关于预付款项。年报显示,2025年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为0.3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53.88%。2023年至2024年末,预付款项余额为664.61万元、690.78万元,季度末预付款项金额波动较大。
请公司:(1)列示2025 年末预付款项主要支付对象的名称、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是否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高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结合预付对象与公司的历史合作情况、采购内容、账龄情况及期后结转情况,说明预付款项增幅较大的原因;(2)结合2023年至2024年各季度预付款项的变动情况,说明对前述预付对象近三年是否存在预付情形及结转情况,是否存在预付款项对应采购未按期交货或退货的情形。
【回复】
一、公司回复
(一)列示2025 年末预付款项主要支付对象的名称、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是否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高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结合预付对象与公司的历史合作情况、采购内容、账龄情况及期后结转情况,说明预付款项增幅较大的原因;
预付款前五名详细信息: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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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下半年开始,半导体行业原材料涨价、产能趋紧,为确保正常经营,公司与部分晶圆厂、封装厂约定通过预付款协议进行产能锁定,因此预付款大幅增加。
公司的供应链预付款基于与供应商的商业约定,覆盖未来较长周期的预估交易金额,预付款的期后结转是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的结转金额,基于实际采购需求计算得出。当前供应商一、供应商二、供应商五的预付款还在执行中,该预付款会根据实际采购结账,直至全部抵扣完毕。
公司期末预付款项前五名交易对手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结合2023 年至2024 年各季度预付款项的变动情况,说明对前述预付对象近三年是否存在预付情形及结转情况,是否存在预付款项对应采购未按期交货或退货的情形。
1、上述对象2023年至2024年各季度预付款情况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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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对象2023年至2024年预付款,截止2026年6月30日结转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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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述预付供应商近三年均为正常业务合作,货物交付后预付款及时结转原材料、不存在长期挂账情形;各供应商均按合同约定按期供货,不存在大额逾期交货、全额退货情形。
二、会计师核查程序和核查结论
(一)核查程序
1、获取预付账款明细表,抽取重要预付账款的采购合同,核实是否具有真实交易背景、商业实质、服务内容、合同金额、付款安排及后续结算方式等信息;
2、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大额预付款项的业务交易背景与商业实质;
3、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息渠道,查询重要预付账款供应商的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注册资本与经营范围等信息,并与公司提供的关联方清单比对,确认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提供服务与经营范围不一致;
4、针对2024年开始新增的预付产能锁定事项,获取了2024年与各家封装厂结算对账单,汇总并对锁定产能的相关产品线各封装厂的封装量分布进行分析,确认锁定产能需求的合理性;
5、获取期后供应商结算对账单与产品入库列表,核查预付账款的结转情况;
6、对重要预付账款实施函证程序,核查期末余额的准确性。
(二)核查结论
1、预付款项主要支付对象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高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预付款项增幅较大具有商业合理性;
2、2023、2024年预付款项期后已结转完毕,2025年预付账款期后按合同约定正常根据实际采购结算,近三年不存在预付款项对应采购未按期交货或退货的情形。
四、关于对外投资与受限资产。年报显示,2025 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0.3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97.51%,主要系本期大额存单投资金额增加所致。受限货币资金0.60亿元,其中申购结构性存款被银行圈存冻结资金0.59亿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0.60亿元,其中权益工具投资0.50亿元系投向安义龙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务工具投资0.1亿元。
请公司:(1)列示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的开户银行、产品期限、到期日,说明是否存在质押、担保或其他权利受限情形,是否存在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高人员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或资金支持等情况;(2)说明相关资金受限的原因、起始日及预计解除日,资金存放状态及权属是否清晰,是否存在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高人员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或资金支持等情况,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大额存单及受限资金权利状态履行的审计程序及结论;(3)列示私募股权基金的底层标的及经营情况、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协同关系、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及关联关系、运作方式、退出机制及盈利模式、出资缴纳情况、公司投资所占比例及影响力。
【回复】
一、公司回复
(一)列示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的开户银行、产品期限、到期日,说明是否存在质押、担保或其他权利受限情形,是否存在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高人员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或资金支持等情况;
其他非流动资产0.31亿元,由大额存单投资增加所致,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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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购买大额存单,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不存在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高人员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或资金支持等情况。
(二)说明相关资金受限的原因、起始日及预计解除日,资金存放状态及权属是否清晰,是否存在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高人员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或资金支持等情况,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大额存单及受限资金权利状态履行的审计程序及结论;
资金受限原因为公司申购结构性存款,款项预先圈存暂未实际扣款,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
该两笔结构性存款权属清晰,不存在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高人员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或资金支持等情况。
(三)列示私募股权基金的底层标的及经营情况、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协同关系、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及关联关系、运作方式、退出机制及盈利模式、出资缴纳情况、公司投资所占比例及影响力。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0.60 亿元,其中0.50亿元投资向私募股权基金,该基金底层唯一投资标的为晶圆厂供应商六。该私募基金中,海南东方丰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普通合伙人,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管理人、杭州拓尔微电子有限公司、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智慧星空(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有限合伙人。公司以认缴出资额为上限承担有限责任。详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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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六是晶圆厂,公司与该基金其他合伙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公司通过投资基金的方式入股,与供应商六深度合作,公司能够获取更优惠的价格以及更充分的产能配额,同时供应商六也可获取稳定的销售订单,形成产业协同。
二、会计师机构核查程序和核查结论
(一)核查程序
1、对大额存单及本期银行账户实施函证程序,核实大额存单账户余额、产品期限及权利受限情况,核实受限货币资金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2、登录企业网上银行或获取纸质大额存单,对电子及柜台大额存单实施盘点程序,确认大额存单真实性与权利受限情况;
3、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本期受限货币资金的具体原因;
4、获取期后银行账户划转结构性存款的银行回单、结构性存款协议与期后银行账户对账单,核对受限资金用于认购结构性存款的产品信息、期限,核查结构性存款是否按照协议期限正常赎回与结息;
5、获取私募股权基金协议、注资银行回单及2025年度审计报告,核实私募股权基金的成立目的、运作方式、退出机制、盈利模式、合伙人构成及实缴情况,核实基金投资底层标的与成立目的是否一致;
6、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息渠道,查询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人的股权结构,与公司关联方清单比对,确认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7、获取底层标的供应商六与公司签署的加工框架协议、报价单、采购合同及结算对账单,核实底层标的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协同关系。
(二)核查结论
1、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不存在质押、担保或其他权利受限情形,不存在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高人员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或资金支持等情况;
2、受限资金因申购结构性存款被银行圈存,资金权属清晰,不存在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高人员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或资金支持等情况;
3、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具备商业合理性;公司与私募股权基金其他合伙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关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年报显示,2025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0亿元,同比下滑55.12%,本期实现归母净利润-0.14亿元,同比减亏78.86%。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4.32亿元,同比增加8%,本期实现收入5.55亿元,同比增加37.35%。各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78.43万元、-0.35亿元、-0.43亿元、-0.37亿元,与当季度净利润差异较大。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0.27亿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4亿元。2024 年至2025年分别收到员工借款1,950万元、90.27万元,2024年支出员工借款2,653万元。
请公司:(1)结合相关指标的勾稽关系,说明全年及分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与净利润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结算模式及结算周期,说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收入金额及变动趋势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3)说明收到、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现金的具体内容,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往来对象的具体情况,是否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高人员等具有关联关系;(4)说明2024年至2025年大额员工借款的借款人、具体用途及资金去向、还款周期。
【回复】
一、公司回复
(一)结合相关指标的勾稽关系,说明全年及分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与净利润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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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趋势不一致,主要受购买原材料增加及部分客户回款延迟所致。
2025年上半年,公司预判模拟电源芯片产能即将趋紧,通过现金支付晶圆厂采购款及预付部分款项锁定晶圆厂、封装厂产能,导致存货占用增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大幅增加7,252.84万元。受益于公司2025年在供应链侧提前布局与产能锁定,预计2026年模拟电源芯片收入将同比大幅增长。各季度采购量相对平稳,各季度间没有明显波动。
2025年公司收入和净利润增量主要来源于表冠新品和某款接收端无线充电芯片,终端客户是品牌A。受行业大环境影响,自2025年起,存储芯片价格快速上行,市场对其余芯片品类也形成涨价预期,导致下游客户资金周转压力加大,货款回收出现一定延迟。受此影响,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仅增加3,087.82万元,现金流增速低于收入和利润增速。根据公司业务特性,一季度回款占比较高,二季度至四季度相对平稳。
上述因素共同导致报告期内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趋势暂时不一致,该差异具有阶段性经营特征,符合公司实际业务开展情况与行业普遍规律。
(二)结合结算模式及结算周期,说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收入金额及变动趋势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收入之间的差异,可用回款与收入的差异来解释。
1、前五大客户收入、回款变动趋势及原因: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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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信用政策主要为月结30天或月结60天,与同行基本一致。公司2025年收入同比增加15,096.13万元,回款同比增长5,942.73万元,主要因为:
(1)客户一和客户二受益于品牌A智能手表等终端出货量同比大幅增加,收入同比增长较快。但自2025年底起,存储芯片价格快速上行,市场对其余芯片品类也形成涨价预期,受行业大环境影响,货款回款出现一定延迟。
(2)受房地产不景气影响,华南地区的客户四和客户五出货量同比大幅减少,收入和回款同比下降。
(3)客户三为公司对接品牌B的合作经销商。受下半年消费电子行业影响,现阶段品牌B部分终端产品销量未达预期,导致其回款节奏放缓。
2、前五大客户信用政策、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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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期后回款金额截止2026年6月30日。虽然存在一定的逾期欠款,但考虑到公司与经销商及终端客户的长期合作,目前经销商发展态势良好,公司暂未采取激进的催款措施。此外,考虑到上述经销商赊销账期均在90天以内,应收账款的账龄未超过1年,且终端客户资质良好,经营稳健,整体赊销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为进一步管控应收账款回款风险,公司持续跟踪终端市场需求变化,定期核查合作经销商的财务状况,并视实际情况采取发货管控等风控措施。目前相关经销商经营状况稳定,发展态势良好,预计公司可全部收回相关款项。
(三)说明收到、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现金的具体内容,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往来对象的具体情况,是否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高人员等具有关联关系;
1、2025年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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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5年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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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现金主要为:政府补助、保证金退回、员工还款,往来方为政府部门、供应商及员工;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现金为研发、管理、销售等各类经营杂项费用、租赁保证金、员工备用金,往来对象为第三方服务商及公司内部员工。
以上收支均为企业日常经营常规资金往来,资金往来符合行业惯例;除实控人与董高人员正常业务型费用报销外,资金往来对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说明2024年至2025年大额员工借款的借款人、具体用途及资金去向、还款周期。
2024年大额员工借款请参考第二问相关回复内容;2025年公司未发生大额员工借款。
二、会计师核查程序和核查结论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各期销售明细表及回款明细表,取得公司销售回款管理及经销商管理相关制度文件,并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销售回款变化情况;
2、获取公司各期大额支出明细表、研发费用明细表、应收票据明细表、存货余额明细表,并就大额支出事项取得对应合同及项目资料;并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的原因,评价合理性;
3、取得授信、发货管控、催收管理、成本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等制度文件,取得公司各年就回款及采购降本等相关的工作任务文件,并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采取的改善经营性现金流量的措施及效果,评价其合理性;
4、获取期后银行对账单与银行承兑汇票台账,对客户期后回款进行实质性检查,以评价相关交易的真实性,对于重要应收账款客户实施访谈程序,确认还款计划;
5、获取收到、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明细表与关联方清单,检查其他列示的具体内容是否与同行业一致,将收、付款对象与关联方清单比对;
6、获取员工借款审批表、还款计划、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借款资料与银行回单,检查审批程序及约定借款用途是否符合公司借款相关规定,相关资金是否转至借款人,核查实际还款情况是否与还款计划一致;
7、针对2024年大额员工借款执行访谈程序,了解款项支付情况、借款安排、借款资金流向、还款资金来源等信息,核查2024年董监高任职期间的个人账户流水并获取了公司董监高的银行账户承诺函,2024年对重要客户及供应商访谈确认是否存在其他非经营性往来或资金支持事项。
(二)核查结论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与净利润不匹配主要系收付款周期影响,具有合理性;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收入金额及变动趋势差异较大的原因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3、收到、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现金具体内容符合行业惯例,除日常报销款涉及实际控制人与董高人员外,其他款项的往来对象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高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
4、2024年至2025年大额员工借款的借款人、具体用途及资金去向、还款周期与借款协议及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办法》一致。
六、关于期间费用。年报显示,2025年度,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分别为0.29亿元、0.43亿元、1.73亿元,同比增长8.88%、14.14%、3.81%,其中,“其他”类费用分别为178.33万元、82.69万元、357.20万元,研发费用中,材料及测试费0.27亿元。
请公司:(1)说明期间费用中,“其他”类费用的具体内容、支付对象,是否存在大额支付情形;(2)结合研发材料的具体内容、主要采购对象、用途及与生产领料的区分依据,说明是否存在将生产成本或资本性支出列入研发费用的情形。
【回复】
一、公司回复
(一)说明期间费用中,“其他”类费用的具体内容、支付对象,是否存在大额支付情形;
“其他”类费用,均属于经营类费用,不存在大额支付的情形,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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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合研发材料的具体内容、主要采购对象、用途及与生产领料的区分依据,说明是否存在将生产成本或资本性支出列入研发费用的情形。
1、研发材料及测试费具体内容、主要采购对象、使用用途
报告期公司研发材料及测试费0.27亿元,全部服务于芯片新产品预研、样品验证、性能迭代等研发活动,具体分类如下:
(1)研发材料具体内容:芯片研发专用晶圆电阻电容等电子元器件;
主要采购对象:晶圆代工供应商。
(2)测试费具体内容:芯片电性测试、高低温可靠性测试等测试服务。
主要采购对象:专业测试认证机构;
2、研发领料与生产领料的区分依据
(1)业务实质区分:
研发材料:产生于新产品设计开发、工程流片(晶圆、光罩)、芯片功能及可靠性验证、封装样品等研发活动阶段,其目的是验证技术方案、获取测试数据,不以直接销售为目的,属于研发活动的必要投入。
生产领料:发生于已定型产品的量产阶段,依据销售预测进行规模化生产,最终形成可对外销售的库存商品。
(2)需求申请部门及实物流向不同
研发领料由研发部门依据研发项目计划发起,物料用于工程流片、样品试制及测试验证,最终形成研发样品或废料,研发领料计入费用化开发支出,期末结转至研发费用。
生产领料由运营生产部门依据量产工单发起,经生产主管审批后出库,最终形成可对外销售的成品芯片并办理产成品入库,产品销售的同时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3、公司全程采用 Fabless 轻资产代工模式,研发与生产领料流程完全隔离,不存在将生产成本或资本性支出列入研发费用的情形。
二、会计师核查程序和核查结论
(一)核查程序
1、获取期间费用明细表,检查各类期间费用二级明细项目设置是否合理,实际执行时归集是否准确,确认附注披露费用类型各期划分口径是否一致;
2、对期间费用执行分析性程序,了解期间费用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检查归集费用的准确性;
3、抽取期间费用合同与凭证,检查合同、凭证后附件与账面记账费用的一致性,复核期间费用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对研发领料的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进行了解、测试,并评价关键内部控制流程运行的有效性;
5、获取企业库存管理系统研发出库记录与研发费用材料费明细表,核对账面费用与库存管理系统出库记录的对应关系;
6、比对库存管理系统中研发领料与生产领料出库记录中出库单类型、编号及说明内容,确认是否有严格的规则区分。
(二)核查结论
1、期间费用中,“其他”类费用不存在大额支付情形;
2、公司研发领料与生产领料区分合理,不存在将生产成本或资本性支出列入研发费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