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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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6-08-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证券代码:605580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本次股东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股东在参会登记时间内没有通过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参加表决和发言。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会议召开期间,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向会议工作人员登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也应当先向会议工作人员申请,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四、股东在会议上发言,应围绕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不得超过2次,每次发言的时间不超过5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对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临时股东会投票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投票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为无效票,做弃权处理;本次股东会议案二、议案三为选举公司董事,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网络投票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方式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编号:2026-030号)。

六、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聘任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七、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将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8月1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龙游县永泰路6号浙江桦茂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现场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现场出席人员到会情况

3.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4.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5.逐项宣读各项议案:

议案1:《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2.01:选举余国旭先生为董事;

议案2.02:选举余恒先生为董事;

议案2.03:选举余堃先生为董事;

议案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3.01:选举柴斌锋先生为独立董事;

议案3.02:选举金忠财先生为独立董事;

议案3.03:选举岳海燕女士为独立董事;

6.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7.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8.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9.复会,主持人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宣读股东会决议;

10.见证律师出具股东会见证意见;

11.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12.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华大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河华大”)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计划为辽河华大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衢州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5,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保证额度有效期为一年的借款,担保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辽河华大股东张清海先生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具体的担保事宜及签署相关协议文件。辽河华大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号)。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3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余国旭先生、余恒先生、余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3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具体详见2026年7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号)。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3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柴斌锋先生、金忠财先生、岳海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3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具体详见2026年7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号)。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