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9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5日以口头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提前3日通知的程序。会议于2026年8月6日下午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左才凤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6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相关议案,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覃旭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针对该议案,与会董事表决如下: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及补选董事、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针对该议案,与会董事表决如下: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及补选董事、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于上述需要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定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针对该议案,与会董事表决如下: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1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的
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现对相关内容予以更正如下:
一、重要内容提示(更正前)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于上述需要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定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重要内容提示(更正后)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于上述需要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定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余内容保持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8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
及补选董事、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周朝毅女士、总经理向黔新先生、副总经理王敬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周朝毅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继续在公司任副总经理;因到法定退休年龄,向黔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继续在公司任副董事长并以返聘形式担任公司首席技术专家;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副总经理王敬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继续在公司任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2026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补选覃旭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周朝毅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向黔新先生、王敬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向黔新先生、王敬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上述三人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朝毅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00股,并间接通过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约20万股;向黔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66万股,并间接通过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约64万股;王敬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万股,并间接通过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约19万股。
辞职后,周朝毅女士、向黔新先生、王敬先生承诺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以及履行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公开承诺。
二、选举非独立董事、聘任总经理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及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覃旭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覃旭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同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覃旭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总经理,同时兼任全资子公司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及贵州振华义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总经理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向黔新先生在公司担任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向黔新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
附件:覃旭东先生简历
覃旭东先生,苗族,198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职称,桂林电子工业学院电气工程及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曾任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运行部业务经理、副部长,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部长,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职工代表董事。2025年11月至2026年7月,任振华集团深圳电子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截至2026年8月6日,覃旭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0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2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8月2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高跨路1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24日
至2026年8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电子邮件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电子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2026年8月21日提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现场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6年8月21日9:00-17:00
登记地点: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高跨路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高跨路1号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851-84284089
电子邮箱:zec@zh-echem.com
邮政编码:550014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