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煜邦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6-033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煜邦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煜邦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2026年8月6日在公司6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投票表决采取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德勤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募集说明书》和《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共计2名,代表未偿还且有表决权的债券数量1,102,290张,代表的债券面值总额共计110,229,000元,占债权登记日公司本次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26.8587%。
三、会议审议事项与表决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1,102,29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额的100%;反对票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额的0%;弃权票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额的0%。
上述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同意,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郑云飞、任珊
2、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由此作出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6-034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航星1号楼6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由董事长周德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石瑜女士列席;其他高管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议案1、议案2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云飞、任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6-035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煜邦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售价格:100.11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应计利息)
●回售期:2026年8月14日至2026年8月20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6年8月25日
●回售期内“煜邦转债”停止转股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风险提示:如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则等同于以100.11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卖出持有的“煜邦转债”。截至目前,“煜邦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可转债持有人注意风险。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回售期间可转债停止转股,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公司于2026年8月6日召开“煜邦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根据《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煜邦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募集说明书》,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煜邦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及价格
(一)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煜邦转债”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满足附加回售条件后,可以在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煜邦转债”第四年(2026年7月20日至2027年7月19日)的票面利率为1.60%,计息天数为25天(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8月13日),利息为100*1.60%*25/365≈0.11元/张,即回售价格为100.11元/张。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煜邦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煜邦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8039”,转债简称为“煜邦转债”。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回售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26年8月14日至2026年8月20日
(四)回售价格:100.11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应计利息)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煜邦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6年8月25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煜邦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煜邦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公司将发布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煜邦转债”将停止交易。
四、风险提示
如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则等同于以100.11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卖出持有的“煜邦转债”。截至目前,“煜邦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可转债持有人注意风险。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84423548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