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373 证券简称:翔腾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6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755号《关于同意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件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7,171,722.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93元,共募集资金496,777,917.46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2,290,564.63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64,487,352.83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22,153,711.9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42,333,640.9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3)0005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就全资子公司南京翔辉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辉光电”)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翔辉光电、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光大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方便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成了该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相应账户的银行销户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