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6-053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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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10,269,412,261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29,721,264股,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仙德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6人;
2、董事会秘书蒋瑞先生列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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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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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逐项审议《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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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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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00《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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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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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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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的议案1-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均进行了单独计票。
3、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余美玲、马苏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审议的议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6-054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股份
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上述股份回购已于2023年9月27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16日和2023年9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21日、2026年8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9,721,264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269,412,261股减少至10,239,690,997股,注册资本将由10,269,412,261元减少至10,239,690,997元。本次注销股份后总股本及注册资本暂未考虑后续转股影响,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22日和2026年8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即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9月20日(10: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1-51808688
5、电子邮箱:investor@jinkosolar.com
6、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发出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