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6-046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长虹)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6年8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8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柳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长虹集团四川申万宏源战略新型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中玖闪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与专业投资机构四川申万宏源长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等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了长虹集团四川申万宏源战略新型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申万长虹母基金或基金)。

基于基金管理人对中玖闪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玖闪光)在FLASH放疗领域的发展前景及项目投资风险综合研判作出的专业判断,会议同意申万长虹母基金投资公司关联方中玖闪光,投资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根据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作为基金有限合伙人的合计认缴出资比例约51.34%,公司对应权益金额约3,080万元);同意公司在基金合伙人大会上表决同意投资中玖闪光的议案。

上述事项不涉及公司对申万长虹母基金新增出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玖闪光为公司控股股东长虹控股集团的下属控股子公司,中玖闪光为公司关联方,关联董事柳江先生、衡国钰先生、杨金先生、张晓龙先生、邵敏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申万长虹母基金前期设立及进展情况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13日、2022年7月30日、2022年8月30日、2022年12月13日及2023年1月17日、2月11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2-044号)、《四川长虹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临2022-050号、临2022-058号)、《四川长虹关于参与投资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新增有限合伙人的公告》(临2022-084号、临2023-004号)、《四川长虹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临2023-011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会议同意补选邢春晓先生作为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ESG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补选后,相关委员会的成员构成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席:邢春晓。

委员:衡国钰、王新。

2.审计委员会。

主席:王新。

委员:柳江、衡国钰、颜锦江、邢春晓。

3.提名委员会。

主席:颜锦江。

委员:柳江、杨金、王新、邢春晓。

4.ESG管理委员会。

主席:柳江。

委员:杨金、王平松、王新、邢春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