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吉隆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暂停运营老挝勐康稀土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26-040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暂停运营老挝勐康稀土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响应并严格遵守稀土资源开发的相关政策要求,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2026年8月7日,赤峰吉隆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赤峰黄金”)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暂停运营老挝勐康稀土项目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厦门赤金厦钨金属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金厦钨”)暂停运营位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以下简称“老挝”)川圹省勐康县的勐康稀土矿项目(以下简称“勐康稀土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22年,公司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钨业”)成立合资公司上海赤金厦钨金属资源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1%,厦门钨业持股49%,现已更名为“厦门赤金厦钨金属资源有限公司”),旨在充分利用双方各自优势,打造稀土资源合作开发平台,推进公司在老挝稀土资源开发业务的落地和发展。
2024年3月4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赤金厦钨及其全资子公司CHIXIA Laos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CHIXIA Laos”)与中国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投置业”)及其全资子公司China Investment Mining (Laos) Sole Co., Ltd(现已更名为“Chixia Mining (Laos) Co.,Ltd”,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CHIXIA Laos以现金及承债式收购中投置业持有的目标公司90%股权,截至2025年3月25日交易各方书面确认交易已完成。目标公司主要运营勐康稀土项目,除该项目外,赤金厦钨及其控股子公司未运营其他稀土项目。交易完成后至今,该项目处于试生产阶段。
勐康稀土矿保有资源量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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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数据更新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保有资源储量系未按权益折算的总量;
2.证照续期工作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中。
二、赤金厦钨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厦门赤金厦钨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强
成立日期:2022年10月18日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注册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金辉西路8-3号3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选矿;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铸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股51%,厦门钨业持股49%。
赤金厦钨最近一年又一期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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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赤金厦钨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赤金厦钨暂停运营勐康稀土项目的情况
随着国家稀土资源政策体系日趋完善,赤金厦钨全面审视并优化相关业务,确保各项经营活动依法合规。为响应并严格遵守稀土资源开发的相关政策要求,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经审慎研究评估,赤金厦钨决定暂停勐康稀土项目的运营,后续将继续推进矿权证照的续期工作,并密切跟进相关政策变化,积极寻求解决方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赤金厦钨暂停运营老挝勐康稀土项目,并授权管理层指定人员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处理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产处置、人员安置及债务重组等工作。若相关事项超出董事会决策权限,将另行召开股东会进行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勐康稀土项目尚在试采阶段,2025年度赤金厦钨生产稀土产品998.56吨,归属于赤峰黄金净利润-5,406.37万元,绝对值占赤峰黄金2025年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75%。2026年第一季度,赤金厦钨生产稀土产品63.60吨,归属于赤峰黄金净利润37.28万元,占赤峰黄金2026年第一季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0.04%。暂停运营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整体影响较小,具体情况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目前,赤金厦钨尚不确定该项目何时恢复运营,公司后续将持续关注相关政策变化和项目后续进展。
公司黄金、电解铜等主营业务运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健康稳健,资产负债率处于行业较低水平,为抵御各种不可抗力提供了坚实保障。公司将积极应对并尽最大努力减轻暂停稀土开发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在资源勘探、技术改造和新建扩产项目等方面加大投资力度、加快项目进度,为实现公司中长期战略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五、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26-039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8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前发出,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会议由董事长王建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赤峰吉隆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暂停运营老挝勐康稀土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暂停运营老挝勐康稀土项目,并授权管理层指定人员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处理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产处置、人员安置及债务重组等工作。若相关事项超出董事会决策权限,将另行召开股东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海外日常经营合同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220,163,577美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内签订经营合同,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全权办理合同相关后续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26-041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海外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背景:为确保赤峰吉隆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万象矿业有限公司【Lane Xang Minerals Limited Company,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运营位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以下简称“老挝”)的塞班金铜矿,以下简称“万象矿业”】的生产连续性及产能利用率,按计划推进卡农(Khanong)项目的矿山开拓开采、及于2027年第二季度开始原生矿石的开采,以保障130万吨/年设计产能按期达产,并使新投产的120万吨/年磨机实现最优利用率。经过多轮招标和技术、商务评估,万象矿业拟与中铁十九局集团老挝独资有限公司(China Railway 19th Bureau Group Laos Sole Co., Ltd.,以下简称“承包商”)就矿山开拓及采矿服务签订独立承包商矿山开拓及采矿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根据本合同,承包商将提供露天矿山采矿服务(包括矿石开采及废石移除),及与万象矿业在老挝的采矿业务相关的其他采矿服务和活动。
● 合同类型及金额: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合同;
合同对价:220,163,577美元(约1,501,163,333元人民币;以1美元兑人民币6.8184元计,不含增值税,下同)。
● 合同生效条件:按照各自的章程细则、内部审批程序及适用法律,从相关主管机构及/或相关第三方取得所有必要的同意或批准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公司董事会批准。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若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当期和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履约能力良好。由于合同期限较长,存在因双方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导致丧失履约能力的风险;存在因双方经营状况、工程内容、资源禀赋等发生变化而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由于工程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市场、政治、社区关系、环保、行业监管政策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出现工程延期、缓建等情形,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矿山开发服务行业存在固有的高危性,在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自然灾害、设备故障、爆破事故等突发危险情况,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或导致项目进度出现延缓、停滞等不利状况,致使合同无法全部履行;在未来大量现场作业活动中,一旦运用技术失当或工程组织措施不力,造成工程质量隐患或事故,则可能对项目后续业务的开展等产生不利影响,致使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交易合同,合同对价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构成须予披露交易。2026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海外日常经营合同的议案》,同意万象矿业与承包商在不超过220,163,577美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内签订本合同,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全权办理合同相关后续事项。本次签订的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工程项目及合同主要情况
签订日期:2026年8月7日
订约方:(i)万象矿业;及(ii)承包商
项目:塞班金铜矿矿权范围内露天矿山采矿服务及其他采矿服务和活动
项目地点:老挝沙湾拿吉省维拉布里县
工作范围:露天采矿服务及其他采矿服务和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预剥离等采矿作业、运输道路管理、排土场管理、废石堆场管理、矿坑内水管理、钻爆作业等。
期限:自合同生效起至2032年3月31日(合同期间)
合同对价:本合同期间内,应以现金支付的暂定总金额为220,163,577美元,不含增值税,期限为六年,并根据订约方商定的采矿费率结算及提前终止应付的补偿金额(如有)厘定。公司有权根据金属价格波动和主要成本变化,适时对采剥任务总量进行调整,最终工程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的采剥总量为准。
付款安排:应于承包商向万象矿业开具税务发票后的次月月底进行支付。
固定价格部分,包括特定进场及退场费用、及矿坑内水管理费用须一次性支付合计10,697,464.70美元(约72,939,593.31元人民币)。总价发票应于相关工程完工时开具。
尽管本合同另有其他规定,若合同期限少于72个月系由承包商自身情况、违约或与万象矿业无关的因素或万象矿业无法控制的因素所致,承包商不得就此获得任何赔偿。
进度发票:进度发票应于每月25日开具,且应以经现场勘查并由万象矿业采矿经理批准确认的已完工程量为基础。
若合同期限少于72个月,且完全由于万象矿业方面的原因所致,万象矿业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补偿费率按比例向承包商补偿其实际采矿作业、钻爆作业及坑内水管理费用。
担保:承包商须于合同签订后60日内向万象矿业提交等值1,000万美元的担保,形式为现金押金或由信用评级不低于标准普尔“A”级或同等评级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待承包商根据本合同完成全部合同服务后,万象矿业将释放该现金押金或银行保函。
质保期:自相关服务经万象矿业验收之日起12个月。
先决条件:本合同及各方根据合同完成相关交易的义务,须满足以下各项条件:
(a) 任何政府机关均不得以颁布、发出、公布、执行或作出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政府命令,使合同拟完成的交易违法,或以其他方式限制或禁止该等交易的完成,或导致该等交易在完成后被撤销。
(b) 万象矿业已按照其章程细则、内部审批程序及适用法律,从相关主管机构及/或相关第三方取得所有必要的同意或批准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
(c) 万象矿业已根据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取得所有必要的批准及文件。
上述先决条件仅为万象矿业的独家利益而设,万象矿业可随时向承包商发出书面豁免函,全部或部分豁免任何该等条件。
三、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采矿作业本身涉及多种风险和不确定性,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变化、设备故障、安全事故及成本波动等。在公司轻资产战略下,公司通过采用独立专业采矿承包商的采矿模式锁定合同期内的单位采矿成本,有效转移燃料、人工及耗材相关的成本风险,符合行业惯例,使公司能够专注于矿石加工及回收率优化。为保障项目的顺利推进,确保生产连续性及产能利用率,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合资格的承包商参与投标。
经多轮技术及商务评审后,最终该承包商凭借其综合实力和极具竞争力的投标文件,被确定为中标人。承包商母公司为经验丰富的国际矿业服务公司,专注于露天矿运营。凭借其于露天矿运营方面的经验及先进知识,就长远而言,将部分露天矿运营外包予承包商可为公司开发万象矿业的塞班金铜矿提供更具成本效益的方案。
承包商结合项目当地物料、人工成本及行业市场价格水平提出报价单中费率。经订约双方依据项目具体范围、施工要求与市场条件公平磋商确定,合同价格构成已综合考虑项目规模、质量标准、采矿作业节点等因素,基于上述因素,公司认为符合一般商业惯例,定价公允、合理,合乎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具备充分的商业合理性基础,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佳利益。
(一)以上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交易合同,合同签订并顺利实施后,将对公司当期和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二)以上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
(三)以上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合同的履行而与承包商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一)合同双方履约能力良好,但由于合同期限较长,存在因双方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导致丧失履约能力的风险;存在因双方经营状况、工程内容、资源禀赋等发生变化而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
(二)由于工程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市场、政治、宗教、社区关系、环保、行业监管政策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出现工程延期、缓建等情形,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三)矿山开发服务行业存在固有的高危性,在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自然灾害、设备故障、爆破事故等突发危险情况,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或导致项目进度出现延缓、停滞等不利状况,致使合同无法全部履行;在未来大量现场作业活动中,一旦运用技术失当或工程组织措施不力,造成工程质量隐患或事故,则可能对项目后续业务的开展等产生不利影响,致使合同无法全部履行。
公司将密切关注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