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130 公司简称:晶华微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30 证券简称:晶华微 公告编号:2026-021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吕汉泉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杭州恒诺实业有限公司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拟自2026年8月10日起6个月内,使用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
●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述增持主体计划自2026年8月10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400万元(含)。其中,吕汉泉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杭州恒诺实业有限公司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含)。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
增持主体在实施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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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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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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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增持主体在实施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3、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88130 证券简称:晶华微 公告编号:2026-020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0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2.98元,共计募集资金104,798.72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9,955.8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4,842.8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89.1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2,053.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85号)。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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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2026年6月30日,理财产品余额45,600.00万元尚未到期
[注2]利息收入净额包含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金额
[注3]1.包含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未包含已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即[注1])
2.明细项目金额加计之和与合计数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分别与宁波银行杭州高新支行、农业银行杭州滨江支行、杭州银行江城支行、招商银行杭州钱塘支行、招商银行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管理制度》,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深圳晶华智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芯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智芯微公司、本公司、杭州银行深圳科技支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3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智芯微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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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1)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较慢的说明
受半导体市场周期性调整及需求结构性下滑的影响,全球消费电子市场需求疲软,半导体行业持续了较长的去库存阶段,且因行业技术快速迭代,客户需求与市场竞争状况不断演变,公司经营业绩承受了一定的压力。此外,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规划了一部分募集资金计划用于场地投入,但受经济环境影响,房地产市场整体较为低迷,公司基于投资谨慎性考虑,适当延缓了购置办公场地事宜。公司结合行业发展现状、投资风险的控制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较为缓慢。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2025年7月1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5年7月29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终止以及增加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决定将“智慧健康医疗ASSP芯片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工控仪表芯片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7月。
(2)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决定终止的说明
基于市场环境、行业变化和产品特性等多方面综合考虑,经2025年7月1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5年7月29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终止以及增加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实施“高精度PGA/ADC等模拟信号链芯片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该项目后,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同时公司将尽快寻找盈利能力较强且有发展前景的新项目,合理使用剩余的募集资金,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要求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3,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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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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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报告期末,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7,927,174.43元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
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额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2. 超募资金回购股份
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经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2024年7月30日,公司完成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76,760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84,727.73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3. 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5年7月29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终止以及增加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增加“智能家电控制芯片”实施内容,新增全资子公司智芯微公司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并开设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新增智芯微公司的注册地址为项目实施地点。
4.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智芯微公司提供不超过3,500万元的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借款利率参照每笔借款的借款日(提款日)前一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每笔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2年,智芯微公司可根据自有资金及项目实施情况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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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高精度PGA/ADC等模拟信号链芯片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同时公司将尽快寻找盈利能力较强且有发展前景的新项目,合理使用剩余的募集资金,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要求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注2]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一并投入本项目所致
[注3]明细项目金额加计之和与合计数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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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高精度PGA/ADC等模拟信号链芯片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同时公司将尽快寻找盈利能力较强且有发展前景的新项目,合理使用剩余的募集资金,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要求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