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29 证券简称:上海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6-033
可转债代码:113042 可转债简称:上银转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8月7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7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7人,实际出席董事1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事先审议通过本议案,全体成员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于福林。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1229 证券简称:上海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6-034
可转债代码:113042 可转债简称:上银转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经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给予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人民币80亿元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2年。
● 回避表决事宜:
关联董事于福林先生对与上港集团的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业务,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给予上港集团人民币80亿元授信额度,用于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及持券、债券投资交易业务,授信有效期2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上港集团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上港集团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公司董事于福林先生同时担任上港集团董事长,因此上港集团属于公司金融监管总局规则和证监会规则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上港集团成立于1988年10月,注册资本为232.80亿元,企业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于福林,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同汇路1号综合大楼A区4楼,经营范围为国内外货物(含集装箱)装卸(含过驳)、储存、中转和水陆运输;集装箱拆拼箱、清洗、修理、制造和租赁;国际航运、仓储、保管、加工、配送及物流信息管理;为国际旅客提供候船和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船舶引水、拖带,船务代理,货运代理;为船舶提供燃物料、生活品供应等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租赁;港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港口码头建设、管理和经营;港口起重设备、搬运机械、机电设备及配件的批发及进出口。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本次与上港集团的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规则,交易条件与交易定价不优于其它同类非关联方业务。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的正常业务,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从金融监管总局规则看,本次与上港集团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80亿元,达到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达到重大关联交易认定标准;与上港集团的累计关联交易金额曾达到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5%以上,触发过重大关联交易,其后新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含本次)累计达到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达到重大关联交易认定标准。
从证监会规则看,本次与上港集团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应当履行决策的关联交易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以上,不足5%,达到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的标准。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关于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除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外,其他董事均同意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