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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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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公告编号:2026-035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2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8月26日 13 点 0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康乐路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26日

至2026年8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胡明明、马建华、孙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8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无锡市滨湖区康乐路9号)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等证明。

2、企业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企业股东或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2)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 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企业的,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5、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6年8月20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6、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具体要求见“五、会议登记方法(三)登记方式”),以便验证入场。

(三)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康乐路9号

邮政编码:214092

联系电话:0510-85510697

特此公告。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公告编号:2026-031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8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鉴于公司实施完成了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同意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450,815股(调整后),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5年7月19日至2025年7月2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名单内人员的异议。2025年7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29)。

3、2025年8月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30)。

4、2025年8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6、2026年8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另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首次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权益,前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5,119股由公司作废处理。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和《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个人股权实际归属数量基于个人绩效贡献度系数(由绩效奖金占比计算)和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共同决定,并动态调整:低绩效者可能归零,高绩效者可突破配额上限,差额由预留股份进行二次分配”。因此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19名激励对象(包含1名离职人员)因个人贡献度低导致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65,696股由公司作废处理。

综上,本次需作废处理首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450,815股。本次作废后,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人数由38人变更为35人。

三、本次作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实施完成了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本次作废部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废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方法及结果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还应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激励计划履行其他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8日

(上接7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