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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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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6-056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7月31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6年8月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8月24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6-057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

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协鑫集成”)于2026年8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合肥协鑫集成15GW光伏组件项目”及“芜湖协鑫20GW(一期10GW)高效电池片制造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0,019.39万元(含利息和理财收入以及未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将由自有资金支付。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63 号)核准,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的股票,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1,524,533,040股新股。根据最终投资者申购情况,公司实际向沛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等14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73,230,764股,新增股份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3.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12,999,983.00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1,382,075.35元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91,617,907.65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汇入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苏州新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内。此次发行股份事宜已由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月6日以“苏亚验[2021]2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合肥协鑫集成15GW光伏组件项目及芜湖协鑫20GW(一期10GW)高效电池片制造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节余金额超过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主要系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所致。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释:2026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尚未全部归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使用节余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合肥协鑫集成15GW光伏组件项目”及“芜湖协鑫20GW(一期10GW)高效电池片制造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芜湖协鑫20GW(一期10GW)高效电池片制造项目募集资金系由乐山协鑫集成10GW高效TOPCon光伏电池生产基地(一期5GW)项目变更,其中该部分募集资金累计产生利息943.73万元,在芜湖协鑫20GW(一期10GW)高效电池片制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产生利息271.34万元。

(二)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谨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同时,在“合肥协鑫集成15GW光伏组件项目”建设前期,公司通过自有资金8,228.70万元投入项目建设,以及通过技改升级提升组件产能,故节省了募集资金的投入。

目前合肥协鑫集成15GW光伏组件项目节余资金中包含了项目中应由募集资金待支付的设备尾款约1,807.73万元,公司承诺待未来满足支付条件时,将严格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使用自有资金及时支付。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安排情况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涉及的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按实施计划结项,拟将截至 2026年7月31日节余募集资金30,019.39万元(包含累计产生的利息及尚未归还的暂时补流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将在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之前将尚未到期的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行等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和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涉及的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按实施计划结项,同意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0,019.39万元(包含累计产生的利息及尚未归还的暂时补流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注销相关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外,公司需在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之前将尚未到期的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保荐机构对协鑫集成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6-058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8月2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1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8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3、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8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账户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上述会议登记时间结束前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马君健、张婷

联系电话:0512-69832889

传真:0512-69832875

电子邮箱:gclsizqb@gclsi.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邮编:215125

5、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股东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终止会议登记,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3)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06;

2、投票简称:协鑫投票;

3、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如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8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