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代为履行基金经理职责的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经理闫梦璇女士因休产假,自2026年8月10日起将暂离工作岗位超过30日。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在闫梦璇女士休假期间,其所管理的基金安排如下:
1、财通汇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经理罗晓倩女士代为管理;
2、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安瑞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共同管理上述基金的基金经理罗晓倩女士进行管理;
3、财通安益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共同管理该基金的基金经理张婉玉女士进行管理;
4、财通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财通安裕30天持有期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共同管理上述基金的基金经理罗晓倩女士和张婉玉女士进行管理;
5、财通裕惠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共同管理该基金的基金经理吴瑶女士进行管理。
闫梦璇女士休假结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报告。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