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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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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308 证券简称:江波龙 公告编号:2026-07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利润分配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2026年5月1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2026年第一次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其他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鉴于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年6月2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事项

为进一步深化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充分研究论证,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公司已分别于2025年3月21日、2026年5月29日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2026年5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股东减持股份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李志雄先生、副总经理高喜春先生,均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先后有序完成了相应的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就前述减持计划发布了预披露公告,并及时披露减持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2026年5月14日、2026年6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2026年6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387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Lexar Europe B.V.以自有及/或自筹现金4,608万美元购买持股81%的控股子公司Zilia Eletr?nicos剩余少数股东持有的19%股权,2026年3月31日,本次交易交割条件均已满足,交割工作已经依约完成,Zilia Eletr?nicos已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员工购房借款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员工提供购房借款并制定〈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购房借款,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并进一步制定了《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向员工提供购房借款的本金余额为1,409.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