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6-055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8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26年8月6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小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亚欧国际观光厅租赁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亚欧国际观光厅租赁的议案》,同意兰州丽尚亚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亚欧国际观光厅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6-056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减持时间届满未减持股份的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开展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方案,共计回购公司股份7,278,4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回购均价4.27元/股,回购资金总额3,107.3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披媒体上刊登的《丽尚国潮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17日披露了《丽尚国潮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6年2月9日~2026年8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7,278,466股的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已回购股份0股,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公司未减持已回购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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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票包括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回购的7,278,466股,及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所回购的11,394,447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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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公司管理层基于资金需要、市场情况等因素判断,在本次减持区间内未实施减持。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和比例。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