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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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8-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6-039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1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彭文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8人,董事石磊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列席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王新先生列席本次会议;总工程师代春阳先生、财务总监谢红军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1为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议案,且中小投资者统计已剔除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娜女士、孙振先生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