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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拟办理补充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2026-08-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集团”或“发行人”)通知,因触发《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维持担保条款,凌云集团拟向担保及信托专户补充担保及信托标的股票,使维持担保比例满足《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

根据《募集说明书》,本期可交换公司债券维持担保机制如下: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当发行人为本期债券提供担保的标的股票对应市值(按计算当日前1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除以本期债券尚未偿付的票面余额及应付利息之和(‘维持担保比例’)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00%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向发行人发送须关注预警通知,发行人须在触发该事项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向担保及信托专户追加标的股票,使得维持担保比例等于或高于100%。若标的股票因标的公司发生停牌,则上述计算维持担保比例的期限应按照停牌前及复牌后标的股票实际交易天数计算。”

截至2026年7月17日,本期可交换公司债券已连续20个交易日担保比例低于100%,触发维持担保机制。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凌云集团拟向担保及信托专户补充担保及信托标的股票,将20,000,000股公司股票划入 “凌云集团-中信建投证券-凌云K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使得担保比例达到维持担保比例100%或以上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以发行人完成本次补充担保及信托登记后的信托担保财产计算,担保比例满足《募集说明书》中有关维持担保比例的约定。

本次补充担保及信托登记完成后,凌云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9,980,342股,持股比例为26.18%,担保及信托专户持有公司股份70,000,000股,持股比例为5.73%,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89,980,342股,持股比例为31.91%。本次补充担保及信托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构成要约收购。

公司将持续关注凌云集团本期债券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编号:2026-042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拟办理补充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