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
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6-79号
债券代码:242444 债券简称:25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
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的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价格不超过51.33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2026-77号)。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交易日(即2026年8月5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2026年8月5日)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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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2026年8月5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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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6-80号
债券代码:242444 债券简称:25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乳源阳之光铝业”)持有本公司股份128,058,819股,占公司总股本4.26%;截至本次股份质押完成后,乳源阳之光铝业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 107,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83.56%。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实业”)累计质押股数为542,445,709股,占其持股数量的87.5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数为1,263,114,869股,占合计持股数量比例为79.43%。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乳源阳之光铝业的通知,获悉其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进行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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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者其他保障用途。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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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14,025.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2.63%,占公司总股本的4.66%,对应融资余额152,999.00万元;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18,734.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30.23%,占公司总股本的6.22%,对应融资余额313,405.74万元。具体以实际办理股票解除质押登记情况为准。
乳源阳之光铝业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 3,000.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3.43%,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对应融资余额 40,000.00万元;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1,400.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0.93%,占公司总股本的0.47%,对应融资余额 30,000.00万元。具体以实际办理股票解除质押登记情况为准。
深圳东阳光实业及乳源阳之光铝业资信状况良好,还款来源包括经营性收入、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具备充足的资金偿还能力。
2、深圳东阳光实业及乳源阳之光铝业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深圳东阳光实业及乳源阳之光铝业上述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深圳东阳光实业及乳源阳之光铝业上述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截至目前,上述质押未有出现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风险的情形,亦不会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的实质性因素,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对公司的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3)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者其他保障用途。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6-81号
债券代码:242444 债券简称:25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者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乳源东阳光氟有限公司(“标的公司”或“东阳光氟”)拟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7,777,778元(以下简称“本次增资”),由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资投资人”或“东方资产”)以人民币500,000,000元全额认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乳源东阳光电化厂作为现有股东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由96.9827%降至94.9367%,公司将继续作为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仍然对标的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
● 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资概况
为进一步增强东阳光氟资本实力并优化其资本结构,东阳光氟拟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外部投资者,现与增资投资人东方资产达成合作意向,双方拟与东阳光氟现有股东共同签署《乳源东阳光氟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关于乳源东阳光氟有限公司的股东协议》,东方资产以人民币500,000,000元认缴东阳光氟新增注册资本7,777,778元,溢价款492,222,222元计入东阳光氟资本公积,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乳源东阳光电化厂作为标的公司现有股东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东阳光氟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60,888,889元增加到人民币368,666,667元,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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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作为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仍然对标的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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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者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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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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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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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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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增资方案要素
1、标的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东阳光氟。
2、交易方式:东方资产拟以货币方式共计出资人民币伍亿元整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7,777,778元,剩余增资认购款人民币492,222,222元计入标的公司资本公积。
3、资金用途:增资认购款全部用于偿还标的公司符合债转股政策要求的存量债务,包括金融机构有息负债、日常经营性债务以及控股股东借款等。
4、利润分配:各方同意,在增资投资人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期间,按照协议约定的业绩目标、利润分配原则、利润分配方案并经法定程序,进行利润派发。
5、退出安排:对于东方资产而言,在本轮增资完成后,根据届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适当的时机配合并促使公司在境内外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经东方资产与控股股东一致同意,自交割日起满36个月内任意时点,东方资产有权向控股股东发出书面通知(“东方资产意向通知”),要求控股股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与东方资产协商,以发行股份的方式置换届时东方资产持有公司的股权(“重组换股”)。
6、特别约定:就控股股东股权转让的限制、增资投资人享有的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拖售权、反摊薄条款、优先清算权、最优惠条款、信息权与检查权等事项以及估值调整、投资延续进行了约定。
7、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应在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各自公章后成立并生效。
8、违约及赔偿:若违反本协议,在不影响公司和其他各方在本协议、其他交易文件、公司章程或适用法律项下的权利的前提下,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守约方因该等违约行为而可能遭受的损害、损失及合理的费用和支出。
9、争议解决:各方之间有关本协议或其履行过程中的一切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能的,应提交北京市西城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东阳光氟的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促进其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增资完成后,东阳光氟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或东阳光氟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