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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

2026-08-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98 证券简称:好莱客 公告编号:2026-027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莱觅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觅科技”)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认购共青城禾茂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本基金”)的合伙份额。本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11,910万元(以最终实际募集金额为准),本次出资后,全资子公司将持有本基金41.9815%的合伙份额。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尚处于募集期,最终募集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募集失败的风险;

2、募集完成后,本基金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3、合伙企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投资运作中可能存在投资周期较长、流动性低等特点,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本次投资可能面临无法达到预期收益、投资亏损、投资失败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为匹配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持续优化产业投资布局,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依托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投资经验与资源优势,通过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的方式,强化公司资本运作水平与专业投资管理能力。

8月11日,莱觅科技与基金管理人深圳嘉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16位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共青城禾茂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或“本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莱觅科技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认购共青城禾茂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份额。本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11,910万元(以最终实际募集金额为准),本次出资后,莱觅科技将持有合伙企业41.9815%的合伙份额。

(二)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投资在董事长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1、深圳嘉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2、其他基本情况

深圳嘉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具备规范的运营模式与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并遵守运营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深圳嘉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计划增持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等。

(二)除莱觅科技外的有限合伙人

其他有限合伙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尚处于募集期,如未来其他参与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投资基金具体信息

1、基金基本情况

2、管理人/出资人出资情况

(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

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深圳嘉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执行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合伙企业及其投资业务以及其他活动之管理、控制、运营、决策的权力全部归属于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其直接行使或通过委派的代表行使。

2、管理费及收益分配

(1)管理费: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的报酬,各合伙人同意合伙企业每年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支付合伙企业实缴出资额的2%作为管理费,共计支付叁年。

(2)收益分配:在基金存续期内,合伙企业将通过IPO、并购、市场化股权转让等途径完成投资退出。收到的回款,扣除投资成本后所产生的投资收益按照如下方式分配:对于合伙企业取得的项目投资收益,普通合伙人将获得收益分成,比例为合伙企业投资收益总额的20%;合伙企业投资收益总额中除普通合伙人收益分成之外的部分,由所有合伙人根据实缴出资额按比例分享。

(三)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1、投资基金的投资计划和盈利模式

本基金以创业投资方式赋能被投企业成长,通过专业投资运作,经IPO、并购、市场化股权转让等途径完成投资退出,实现资本增值、获取投资收益。

2、投资后的退出机制

在基金存续期内,合伙企业将通过IPO、并购、市场化股权转让等途径完成投资退出。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嘉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林建勋、广州莱觅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陈向华、陈小惠、陈钦鹏、陈斯杭、劳俊豪、贺超、莫蔼、曾垒、郑少宏、谢壮良、陈兴、曾琛、杭州恒威投资有限公司、刘世桂、蔡维仲

(二)合伙目的

以创业投资方式赋能被投企业成长,通过专业投资运作,经IPO、并购、市场化股权转让等途径完成投资退出,实现资本增值、获取投资收益。

(三)经营期限

本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二十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其中,基金存续期为自本合伙协议签订日起七年。基金存续期满或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届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后,可以延长。

(四)投资金额

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1,910万元,以最终实际募集金额为准,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认缴出资设立合伙企业。

(五)收益分配

在基金存续期内,合伙企业将通过IPO、并购、市场化股权转让等途径完成投资退出。收到的回款,扣除投资成本后所产生的投资收益按照如下方式分配:

1、对于合伙企业取得的项目投资收益,普通合伙人将获得收益分成,比例为合伙企业投资收益总额的20%。

2、合伙企业投资收益总额中除普通合伙人收益分成之外的部分,由所有合伙人根据实缴出资额按比例分享。

(六)收益派发

1、本合伙企业在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项目投资,收到出售收入后,尽快将回收的本金和收益派发给合伙人。

2、本合伙企业的投资收益及本金须回到本合伙企业指定银行账户,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分配。

3、本合伙企业实行专项分配制度,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实现退出后,退出所得资金不再进行重复投资,并在项目实现退出后20个工作日内开始向合伙人进行分配。分配时,合伙企业首先应退回合伙人的全部投资成本(包括合伙人项目投入本金和项目投入的其他应由合伙企业承担的成本),不足投资成本的按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退回。

4、投资项目股权变现收益的分配,在变现后两个月内完成。

5、本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收益分配方案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设计与实施。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收益的范围、净收益、收益分配对象、分配原则、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支付方式等内容。

6、若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合伙企业有义务就其向各合伙人支付的任何款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或)其他税收,则合伙企业在依法代扣代缴后向有关合伙人进行支付收益余额。

(七)亏损分担和债务承担

1、合伙企业的经营亏损由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承担,所有合伙人按各自实缴的出资比例分担亏损。

2、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其全部债务时,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八)管理费

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的报酬,各合伙人同意合伙企业每年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支付合伙企业实缴出资额的2%作为管理费,共计支付叁年。

(九)违约责任

1、合伙人违反出资义务的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八条约定期限缴纳出资的,应赔偿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2、普通合伙人的违约责任

2.1、普通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给本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本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2、普通合伙人违反本协议,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有限合伙人的违约责任

3.1、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本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本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2、有限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执行合伙事务给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基金封闭运作

本合伙企业将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办理基金备案,备案完成后封闭运作、不开放认/申购(认缴)和赎回(退出),基金封闭运作期间的分红、退出投资项目减资、对违约投资者除名或替换以及基金份额转让不在此列。

(十一)争议的解决

任何因本协议而引起的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并按其仲裁程序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裁决,对签约各方均有约束力。

(十二)协议生效条件和时间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莱觅科技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丰富投资经验和项目资源优势,拓宽公司投资渠道与投资领域,挖掘具有成长潜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项目,打造符合公司战略的新质生产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及未来持续盈利能力,为公司及公司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本次投资基金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全资子公司自有资金,莱觅科技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

六、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尚处于募集期,最终募集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募集失败的风险;

2、募集完成后,本基金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3、合伙企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投资运作中可能存在投资周期较长、流动性低等特点,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本次投资可能面临无法达到预期收益、投资亏损、投资失败等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基金的运作及管理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