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6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1.7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包括已发生且延续至2026年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方式。其中公司2026年拟为浙江瑞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华化工”)提供担保额度为40,000万元。
在上述预计担保总额范围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在同类担保对象间调剂使用。有关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有关事项之日起12个月,且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符合担保相关规则要求前提下,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具体决策相关事项及签订相关协议。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实际发生担保后的某笔或多笔担保余额存续期超过了决议有效期,则对上述该笔或多笔担保余额的决议有效期顺延至审议下一年度相应担保额度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上虞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瑞华化工提供不超过40,000万元最高额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本次担保后的累计担保金额均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瑞华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380万美元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阮加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染料制造;染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瑞华化工55%的股权,吉玛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瑞华化工45%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闰土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吉玛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瑞华化工的资产总额191,561.17万元,负债总额38,315.70万元,净资产153,245.4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0.00%;2025年度,瑞华化工实现营业收入131,380.51万元,净利润10,755.31万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瑞华化工的资产总额196,880.83万元,负债总额39,581.80万元,净资产157,299.03万元,资产负债率20.10%;2026年1-3月,瑞华化工实现营业收入42,128.16万元,净利润3,990.88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甲方):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
2、主合同债务人:浙江瑞华化工有限公司
3、保证担保的债权:公司在本合同项目下担保的债权是指建设银行上虞支行与主合同债务人在2026年8月13日至2027年8月12日期间所签订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
4、保证范围与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40,000万元和相应的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延迟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核定的担保总额为121,5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2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62,504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金额为58,000万元,公司为参股公司担保金额为4,504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42,695.98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39,014万元,公司为参股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3,681.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0%。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