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6-087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5日和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事项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2026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事项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益科技”)和中国银行签订的主合同《授信额度协议》项下形成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亿元的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主债权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授信额度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9日止。《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被担保人领益科技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并能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三、公司和中国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乙方):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甲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债务人: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主合同及主债权
《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的主合同为债权人与债务人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之间签署的《授信额度协议》及依据该协议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
2、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
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间外,在下列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
自本合同所指《授信额度协议》生效之日至该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所规定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届满之日(2026年11月19日)。
3、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亿元;
(2)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4、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1,678,390.3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的69.82%。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431,065.38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04,446.03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41,878.95万元,对参股子公司无担保余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1,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的0.0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授信额度协议》;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