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6-059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调整前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并予以实施。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总股本881,710,028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13,358,500股,即以868,351,5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6,835,152.80元(含税)。
2026年1-6月,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110,661,564.95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97,496,717.75元,占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未经审计)的比例为50.9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及股份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二、回购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5,41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5%,成交的最高价为16.07元/股,最低价为12.1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1,162.3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调整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自公司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新增回购股份2,054,3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15,412,800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综上所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以截止本公告日总股本881,710,028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15,412,800股,即以866,297,2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6,629,722.80元(含税)。
2026年1-6月,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110,661,564.95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97,291,287.75元,占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未经审计)的比例为50.93%。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6-058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25日、2026年6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并于2026年5月26日披露了《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高于人民币4亿元(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部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部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其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回购总量的60%,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回购总量的40%。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2026-03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5,41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5%,成交的最高价为16.07元/股,最低价为12.1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1,162.3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所回购的部分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99号(邮编:318000)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天内(9:30-11:30;13:00-17:00)
3、联系人:王贝贝、周星
4、联系电话:0576-88706789
5、联系邮箱:603456@jiuzhoupharma.com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