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公告编号:2026-063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进一步增加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1、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拟在公司原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采购代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的相关经营范围。
2、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经营范围的最新规范要求,公司原经营范围需从现行工商备选库中重新选取,存在原部分经营范围及名称的调整,不涉及公司实际业务的实质性变更,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具体内容详见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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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以上变更经营范围事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予以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修订后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公告编号:2026-064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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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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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子公司IDC相关业务的发展及资金需求,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城地香江(上海)云计算有限公司(简称“城地云计算”)提供年度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城地云计算2026年原预计担保额度为2亿元,本次增加额度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城地云计算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7亿元,其他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担保额度无变化。在调整后的总担保额度内,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发生担保时,可根据实际需要相互调剂使用额度(含新设立的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但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上述新增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止。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公司2026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为54.84亿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时,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签署与融资和履约类担保相关的协议、函件等其他文件,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止。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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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和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为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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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对本次新增担保尚未签订担保协议,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战略规划。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相关子公司目前各方面运作正常,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全资子公司融资效率,有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2.6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1.87%。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公告编号:2026-062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及线上同步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8月12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部分董事以腾讯会议方式入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号:2026-06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为审议公司进一步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拟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与本次董事会相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公告编号:2026-065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与中能建(北京)智慧算力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国电力顾问集团北京智慧算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认购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认购协议》”)与《表决权放弃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表决权放弃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下简称“本次预案”)及其相关公告,认购方拟通过该发行方案取得公司相应股票,并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终止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本次预案披露后,认购方聘请了中介机构从法律、财务、资产评估和技术四个维度,全力推进各项尽职调查工作。上市公司2024年度和2025年度财务报告披露后,相关中介机构亦同步持续进行补充尽调及更新核查工作。
在此期间,认购方结合中介机构出具的尽调成果及提示建议,多次召开内部专题研讨会,完成向股东及决策层的专项评审汇报工作,并针对内部评审过程提出的各类反馈问题,统筹组织中介机构逐项补充核查、整改完善并优化交易方案,系统研判项目投资的可行性及潜在风险,履行了认购方内部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
公司作为本次发行事项的主体,全面配合落实认购方及其中介机构提出的阶段性要求及合理化建议,深度参与交易方案研讨,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履行内部决策与信息披露程序。但鉴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较快,本次发行交易的核心商业基础条件已发生实质性变更,同时,当前AIDC行业发展已从聚焦基础设施投建进一步延展至底层核心技术攻坚与系统化协同应用等领域,经各方充分沟通、审慎研判,现共同协商确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认购事宜。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终止,不会影响双方在AIDC领域开展业务合作的基础。依托双方差异化的业务禀赋与资源优势,结合前期充分交流所形成的行业共识,双方将持续立足自身发展战略,紧扣当前行业发展理念,在AIDC赛道中展望更多业务合作机会。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后续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合理运用多种资本市场工具,助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三、《解除认购协议》与《解除表决权放弃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解除认购协议》
1、自《解除认购协议》生效之日起,《公司与认购方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解除,原协议项下双方(即:甲方“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中能建(北京)智慧算力科技有限公司”)尚未履行的全部义务不再履行,双方不再依据原协议继续推进本次股份发行、股份认购、价款支付、股份登记交割等任何交易事项。
2、原协议解除后,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双方互不享有原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再承担原协议项下的义务,相互之间亦不承担任何资金、资产、资料等的返还义务。
3、双方确认,原协议解除,符合原协议第四条、第七条约定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情形,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双方均无需依据原协议第七条违约责任条款或其他任何原协议条款向对方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违约金支付等责任。自原协议解除之日起,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存在与原协议签署、履行、解除、权利义务终止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4、双方确认,甲方不存在原协议约定的重大不利变化情形,乙方亦无无故拒绝履约的情形,本次解除为自愿、协商一致解除原协议,互不追责、互不索赔。
5、双方确认,本次解除原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可撤销、无效情形,双方均自愿遵守本协议的全部约定。
(二)《解除表决权放弃协议》
1、各方指《解除表决权放弃协议》签署各方(即:甲方谢晓东、乙方卢静芳、丙方“中能建(北京)智慧算力科技有限公司”、丁方“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同)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表决权放弃协议》及《表决权放弃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合并简称“原放弃协议”)全部解除并终止履行,原放弃协议项下所有约定对各方不再具备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无权再依据原放弃协议要求其他方履行表决权放弃、配合披露、股份处分限制等义务;且各方就此互不承担损害赔偿或违约责任,互不负担任何资金、资产、资料等的返还义务。
2、各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各方之间就原放弃协议不存在任何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存在与原放弃协议签署、履行、解除、权利义务终止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3、各方确认,本协议的签署系各方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各方签署本协议均取得了各方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和授权。
4、本协议系各方就终止原放弃协议作出的唯一、完整书面合意,任何此前口头沟通、意向、备忘录均作废,不具备法律效力。
四、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业务均正常开展,本次拟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系本次发行事项双方综合考虑前述原因所作出的决策,本次终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开展的业务、项目亦不会受到本次终止事项的影响。
五、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2026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