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6-057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8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以口头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会议由公司董事熊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熊波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按照相关程序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如下:
1、选举熊波先生、陈东先生、王京彬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由熊波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2、选举王京彬先生、缪鲁萍女士、陈东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由王京彬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3、选举缪鲁萍女士、王京彬先生、陈东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缪鲁萍女士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4、选举陈亚盛先生、缪鲁萍女士、熊波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由陈亚盛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5、熊波先生、龙双先生、陈亚盛先生为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委员,由熊波先生担任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聘任龙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有关简历详见附件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吴奕聪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周华林先生、王光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周华林先生为财务总监,聘任张晓红先生为总经理助理。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林举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林举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有关简历详见附件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王镇江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王镇江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关简历详见附件二。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委员会换届的议案》
聘任熊波先生、龙双先生、周华林先生、林举先生、张晓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投资委员会委员,由熊波先生担任主任委员,由龙双先生担任副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附件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一)龙双,男,1984年生,博士学历,冶金专业高级工程师,中国有色金属学会自动化学术委员会委员。
2010年7月至2018年2月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锌浸出厂生产技术部工作,历任锌浸出厂班长、技术主管、厂长,生产技术部技术主管、部长助理,副部长等;2018年3月至2019年9月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10月至2022年8月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湖南株冶火炬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9月至2023年12月,任湖南株冶火炬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2024年1月至2024年10月,任公司副总裁;2024年11月至2025年11月,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4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5年12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龙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龙双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龙双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吴奕聪,男,1989年出生,研究生学历。
2014年3月至2017年2月,历任公司市场部专员、市场部业务经理;2017年2月至2023年9月,历任刚果盛屯资源有限公司商贸部副部长、商贸部部长、副总经理,主持非洲区商务工作;2022年10月至今历任公司非洲区总部副总裁、董事长;2022年6月至2023年8月,任公司总裁助理;2023年8月至2025年1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5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吴奕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奕聪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吴奕聪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周华林,男,1978年出生,汉族,本科学历。
2005年在浙江东方华强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历任统计主管、财务副经理、财务经理;2009年在宁波银亿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主管;2011年在广西银亿科技矿冶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12年在杭州赛石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21年在杭州港流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22年在中微生态环境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兼董秘;2022年6月至2024年5月任四川朗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4月至今任四川省盈达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4月至2025年6月任四川朗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任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24年8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周华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华林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周华林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四)王光洪,男,1982年生,研究生学历。
2010年7月至2010年10月,任职于广西资源规划院地质矿产部;2010年10月至2022年3月,任职于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六〇五大队,地质勘查院;2022年4月至2024年12月,加入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25年1月至2026年3月,任职于刚果(金)卡隆威矿业有限公司,担任矿产资源技术保障部部长。2026年4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王光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光洪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王光洪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五)张晓红,男,1973年生,本科学历。
1996年7月至2003年7月,任厦门市开元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2003年7月至2013年4月,任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任公司行政部副经理;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法务总监;2022年6月至2025年11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3年8月至2025年11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法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张晓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晓红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张晓红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六)林举,男,1981年生,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6年9月至2008年8月,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工作,历任审计员、助理经理;2008年9月至2021年11月,历任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权益业务总部业务董事、执行董事;2021年12月至2024年9月,任厦门盛屯天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林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举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林举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王镇江,男,1994年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6年8月至2019年5月,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工作,历任审计员、项目经理;2019年6月至2024年7月,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工作,历任项目经理、经理;2024年8月至今,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高级主管、证券事务高级主管;现任公司证券事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王镇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镇江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王镇江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6-056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如适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1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1号翔业国际大厦52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熊波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2、累积投票议案
3.00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00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票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
律师:庄宗伟、郑芙蓉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6-058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议案。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董事长:熊波
董事会成员:陈东、龙双、吴奕聪、王京彬(独立董事)、缪鲁萍(独立董事)、陈亚盛(独立董事)
二、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
三、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龙双
常务副总经理:吴奕聪
副总经理:周华林、王光洪
财务总监:周华林
董事会秘书:林举
总经理助理:张晓红
四、公司董事会聘任的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王镇江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1号翔业国际大厦52层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2-5891697
传真号码:0592-5891699
邮政编码:361001
上述公司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三年,自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