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74 公司简称:川投能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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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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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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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6-034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完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促进董事、高管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管购买责任保险。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责任保险方案
(一)投保人: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主体(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将提请公司股东会在上述权限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董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定被保险人员、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
(二)选择保险公司;
(三)商榷、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在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按需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
(五)处理与本保险相关的其他事项。
三、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提案报告》。公司十二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该议案,因公司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后续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74 证券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6-035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接四川南江兴马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暨关联交易并设立四川南江兴马抽水蓄能
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承接四川能源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原四川能投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投电力”)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四川南江兴马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以下简称“南江抽蓄项目”),并设立四川南江兴马抽水蓄能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公司或项目公司应向能投电力支付项目前期工作已产生的费用及利息约5852.41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支付日计算为准)。
● 能投电力是公司控股股东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能源发展集团”)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能投电力为公司关联企业,因此公司与能投电力签署承接协议承接南江抽蓄项目及向能投电力支付项目前期费用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经公司十二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四川能源发展集团及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发生的未经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约1.9亿元;加上本次关联交易金额约5852.41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支付日计算为准),累计金额约2.5亿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
● 相关风险提示:项目正处于前期工作阶段,尚未核准,未来可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按照四川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公司原控股股东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2月与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设合并设立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有效避免同业竞争,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明确其子公司能投电力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南江抽水蓄能项目由公司接续推进后续工作。截止目前,南江抽蓄项目已完成三大专题(正常蓄水位选择、施工总布置规划、枢纽格局布置)收口审查会,规划装机140万千瓦。公司已组织完成承接的财务审计、法律尽调等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或拟成立的项目公司应向能投电力支付:(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产生的前期费用5418.98万元及应计付的资金利息约199.06万元;(2)已产生的前期费用5418.98万元在2026年1月1日至支付之日之间产生的利息约189.66万元(按2026年12月31日支付结算预估);(3)2025年12月31日以后能投电力因南江抽蓄项目而新增的费用垫付约43.2万元及利息约1.51万元(按2026年12月31日支付结算预估)。预估在2026年12月31日前全部费用本金约5462.18万元,利息约390.23万元,合计5852.41万元,具体支付金额以实际支付日计算为准。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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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经公司十二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该事项已征求项目所在地南江县地方政府同意,后续公司需与南江县地方政府、能投电力签署三方投资协议。
(四)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能源发展集团”)及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发生的未经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约1.9亿元;加上本次关联交易金额约5852.41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支付日计算为准),累计金额约2.5亿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上述交易累计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含关联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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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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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投电力为公司控股股东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控股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能投电力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对方资信状况良好,无重大诉讼案件,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南江抽蓄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三大专题报告及审查意见,南江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兴马镇,装机容量为140万千瓦(4×35万千瓦),总投资约83.41亿元(不含送出工程)。为一等大(1)型工程,建成后供电四川电网,可根据需要承担四川电网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及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电站设计满发利用小时数6h。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下水库泄水建筑物、地下发电厂房及地面开关站等组成。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能投电力已取得项目开发权并与地方政府签署了投资协议,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南江抽蓄项目处于可行性研究工作阶段,尚未投入运营。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1.标的资产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2026年2月10日出具的《关于四川南江兴马抽水蓄能电站项目2023-2025年项目前期投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天健川审〔2026〕18号),截至2025年12月31日,能投电力取得南江抽蓄项目开发权后因开展该项目前期工作已产生费用为人民币54,189,831.52元,因该费用产生的资金利息为1,990,855.11元,以上费用及利息包含能投电力及能投电力原下属各公司在项目前期实际产生的全部费用及利息。
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或拟成立的项目公司应向能投电力支付:(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产生的前期费用及资金利息;(2)已产生的前期费用在2026年1月1日至支付之日之间产生的利息;(3)2025年12月31日以后能投电力因南江抽蓄项目而新增的费用及利息。预估在2026年12月31日前全部费用本金约5462.18万元,利息约390.23万元,合计5852.41万元,具体支付金额以实际支付日计算为准。
(三)南江抽蓄项目拟承接的债务为合同负债,正在执行的合同3个,均为项目前期工作合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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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合同1、3已在合同中约定在项目公司成立后,合同的权利义务由项目公司承继,且已向债权人告知并得到认可;合同2已取得债权人认可,待与能投电力承接协议签署完成后与债权人签订变更确认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偿债风险。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本次交易定价主要参考标的项目已发生的前期开发投入金额,并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因素,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约5852.41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支付日计算为准)。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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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定价参考标的项目已发生的前期开发投入金额,并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因素,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过程中,公司对标的项目相关投入情况进行了核查,其中,2025年12月31日前已发生的前期开发费用及资金成本以专项审计报告确认金额为基础;2025年12月31日至支付之日期间新增发生的相关费用及资金成本,根据交易对方提供的实际结算资料,并结合相关合同、支付凭证、函证等资料进行核验确认。经核查,标的项目相关投入真实、合理,本次交易价格与标的项目实际投入情况相匹配,定价具有合理性。
五、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承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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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拟设立的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四川南江兴马抽水蓄能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定为准)。
(二)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三)股权结构:川投能源持股85%,成都倍特数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数能”)持股10%,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院”)持股5%。
(四)注册地: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
(五)注册资本金及出资方式:注册资本金为3.3亿元,货币出资。
(六)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站(含抽水蓄能)、新能源电站(包括风能、太阳能、生物能、氢能等)、储能电站以及充电桩(站)等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水电、光伏、风电工程调试及检修、技术咨询;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具体以工商登记载明的范围为准。
(七)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班子等法人治理结构,其中董事会由7人组成,川投能源推荐董事候选人4人,倍特数能推荐董事候选人1人,成都院推荐董事候选人1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或者更换;职工董事1人,经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七、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控股子公司能投电力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南江抽水蓄能项目由公司承接推进后续工作可有效避免同业竞争,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承接南江抽蓄项目并设立项目公司,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增加公司综合实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交易价格约5852.41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支付日计算为准),为南江抽蓄项目经审计的项目前期工作发生的费用及相应利息。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由于南江抽蓄项目尚未进入建设及运营阶段,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利润水平产生直接影响。
八、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十二届三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承接南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关联交易及设立四川南江兴马抽水蓄能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投资决策的提案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审核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原则,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求;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提案提交公司十二届四次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十二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承接南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关联交易及设立四川南江兴马抽水蓄能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投资决策的提案报告》,关联董事刘胜金先生、韩云文先生、赵云龙先生、涂莹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74 证券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6-033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6年上半年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第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的批复》(川国资产权〔2018〕15号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75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4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按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发行期限为6年,即自2019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0日。
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4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2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99,680.00万元,已于2019年11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共计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593.46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99,406.5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9CDA40226号)。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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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募集资金余额72,149,375.09元为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除前述专户余额以外,还包括上表中现金管理金额1,315,000,000.00元,合计1,387,149,375.0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账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2年6月23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将用于原项目(杨房沟水电站)建设的5亿元募集资金,变更为用于新项目(两河口水电站)建设,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交通银行账户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0月18日,公司在交通银行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511601016018160157436内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全部使用完毕,结合公司实际需要,该账户后续存在使用可能,故不对该账户进行注销,公司将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为一般账户并完成相关手续,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5年11月5日,本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提案报告》,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将用于原项目(杨房沟水电站)建设的6亿元募集资金,变更为用于新项目(湖北远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2025年11月27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及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账户三方监管协议》);2025年11月27日,公司及子公司湖北远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远安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及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建设银行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交通银行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中信银行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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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累计应交理财产品收益增值税合计 18,760,026.19 元,已通过其他账户缴纳。2023年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理财产品收益增值税713,122.27元, 2025年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理财产品收益增值税17,995,107.59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尚未转出的本年新增理财产品收益增值税合计 51,796.33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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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四川川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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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杨房沟水电站2021年全部机组投产发电,2023年枢纽工程竣工,目前正在办理项目整体竣工决算。2026年上半年杨房沟水电站的效益情况如下:2026年上半年杨房沟水电站累计销售电量24.62亿千瓦时,该电量对应实现毛利2.83亿元(根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杨房沟水电站预计建设期10年,经营期30年,经营期每年预计出厂电量63.8279亿千瓦时,经营期每年预计毛利9.40亿元)
注2:两河口水电站2022年全部机组投产发电,2024年枢纽工程竣工,预计2028年完成整体竣工决算,公司将在该项目投资金额审定并稳定运行后测算实际效益情况(根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两河口水电站预计建设期14年,经营期30年,经营期每年预计出厂电量188.82亿千瓦时(楞古投产前)、203.79亿千瓦时(楞古投产后),经营期每年预计毛利33.57亿元(楞古投产前)、38.80亿元(楞古投产后))
注3:湖北远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实施主体为本公司的子公司湖北远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根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工程建设总工期为75个月(不含筹建期),目前尚在建设中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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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6-032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二届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4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于2026年8月14日在成都市武侯区临江西路1号2215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胜金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其中现场到会4名,7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4名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提案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提案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6年上半年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提案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6年上半年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6年上半年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33)。
本提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了《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提案报告》;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本提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承接南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关联交易及设立四川南江兴马抽水蓄能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投资决策的提案报告》;
会议同意:
1.川投能源承接四川能源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原四川能投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投电力”)南江抽水蓄能项目前期工作及费用,同意与能投电力签署承接协议并在项目公司成立后由其按承接协议支付项目前期已发生的费用约5462.18万元及预估利息约390.23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支付日计算为准)。
2.川投能源与能投电力、南江县政府签署三方投资协议。
3.川投能源按拟定的项目公司设立方案和项目公司章程与成都倍特数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建项目公司,签署股东协议及公司章程。
4.川投能源按项目公司章程约定,在项目公司成立90日内按股权比例向项目公司拨付资本金28050万元。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承接四川南江兴马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暨关联交易并设立四川南江兴马抽水蓄能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关联董事刘胜金、韩云文、赵云龙、涂莹回避表决。
本提案会前已经公司十二届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提案报告》;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全文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六)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提案报告》;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全文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七)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提案报告》;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全文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八)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全面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提案报告》;
《全面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全文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九)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办法(试行)〉的提案报告》。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试行)》全文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以上提案三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