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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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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ST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6-03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根据公司与杭州骋风而来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智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紫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产业投资人签署的《预重整投资协议》,以及与泰安启高昊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铠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丰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州易股共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大有瑞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萍乡金伍纾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信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平领航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兴途特殊机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滁州兴邦聚合彩纤有限公司、青岛兴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银河吉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 13 家重整财务投资人主体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前述 17 家重整投资人及其指定持股主体受让的重整投资转增股份限售期已满 12 个月,共计持有的限售股 1,599,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38%)已于 2026 年 3月 6 日上市流通。具体详见 2026 年 3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重整投资人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2、公司董事林家迟先生因个人原因,于 2026 年5月25日向公司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经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经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增补张信健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自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9月14日止。具体详见2026年5月26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3、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书主要内容为:公司2017年至2019年、2021年分别虚增利润总额677,617,174.65 元、661,249,236.86元、501,088,976.00 元、29,598,127.78 元,2020年虚减利润总额 895,415,117.95 元。对公司要求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900万元罚款。对时任相关责任人实施相应的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判断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的规定,公司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8 条相关规定,若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且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公司可申请撤销当前其他风险警示的 ST情形。

4、公司于2026年7月2日收到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上市公司合力泰股份的告知函》,控股股东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自2026年7月2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截至目前,该增持计划仍在实施期限内,尚未完成。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佳威

2026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ST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6-031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6 年 8月 13日,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8月7日以当面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应参与此次会议表决的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邓佳威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的方式表决,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6年半年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6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611.90万元,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1,600.48万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反映了公司2026年6月30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6年半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不存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操纵利润的情形。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诚信状况良好,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履职能力,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独立性、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聘请其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审计事项。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择机召开股东会,召开股东会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8月修订)》。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3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ST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6-033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真实、准确、客观反映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对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及评估,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6年6月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6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611.90万元,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1,600.48万元,详情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2026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减值准备2,721.25万元,转回应收款项减值准备1,600.48万元,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

1、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本公司基于客户类别、账龄等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按照应收账款入账日期至资产负债表日的时间确认账龄。

本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账款;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账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算单项减值准备。

2、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本公司基于其他应收款交易对手关系、款项性质等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按照入账日期至资产负债表日的时间确认账龄。本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其他应收款(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其他应收款;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算单项减值准备。

3、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票据外,本公司基于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本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算单项减值准备。

(二)存货跌价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2026年半年度公司共计提存货减值准备为2,890.65万元,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为: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如果某些存货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本公司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6年6月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611.90万元,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1,600.48万元,二者合计影响2026年半年度利润总额4,011.42万元。上述事项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反映了公司2026年6月30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6年半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不存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操纵利润的情形。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ST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6-034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 ”)

●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根据公司业务现状及发展需要,在统筹年度审计工作的基础上,经综合评估,公司拟续聘华兴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聘任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华兴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所拥有合伙人73名、注册会计师332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5人。

华兴所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0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41亿元。2025年度为9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2.41亿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26.5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截至2025年末,华兴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江叶瑜,注册会计师,1996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招标股份、太阳电缆、睿能科技、福昕软件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卓良,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太阳电缆、福日电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白灯满,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福蓉科技、厦门钨业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控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情况如下:

3.独立性

华兴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73万元。202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60万元,对比同期下降7.5%。

202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较上期下降,主要是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参考市场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华兴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人员信息、业务规模、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华兴所具有证券等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有为公司服务的资质与能力,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为公司从事审计事务以来,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在审计工作中能够尽职尽责、审慎查验,真实、客观、独立出具公司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同意并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华兴所为公司2026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所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60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ST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6-035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财会〔2026〕7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6 年6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20 号”),规定了“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 1 月 1 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公司应当根据准则解释第 20 号进行调整。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时间执行变更后的相关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和通知。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要求执行。除此之外,其他相关会计政策不变,均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和通知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准则解释第20号修订的主要内容有:规定了“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的会计处理。

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20号,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ST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6-036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闽证监函〔2026〕282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之第(八)项的情形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6年6月23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6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8.1条第八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差错更正进展公告,直至披露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财务会计报告更正公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等。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收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闽证监函〔2026〕282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公司披露的2017年至2021年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事项。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之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6年6月23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1.公司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为福建证监局对公司的事先告知,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将以福建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公司将根据最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监管要求进行整改,并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尽快开展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追溯重述工作。

2.公司常态化开展内部控制整改落地工作,同时依托日常沟通传导机制,面向管理层、各部门负责人及各业务条线骨干持续宣贯合规理念,在常态化内控整改过程中,推动各项规章制度落地转化为日常工作规范,稳步夯实全员内控管理素养与合规履职能力。

3.公司将加强对公司管理层关于合规管理等事项的学习和培训,要求公司相关人员重点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提升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大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度,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市场及客户有序拓展,融资情况稳定。公司将持续关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6条的规定每月披露一次差错更正进展公告,直至披露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财务会计报告更正公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等文件。

四、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91-87591080

电子邮件:zqdb@holitech.net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6、7层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