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86 证券简称:北巴传媒 公告编号:2026-023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已立案受理,一审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151,984,929.68元及相应逾期付款违约金28,985,820.26元 (暂计)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实际影响以法院最终判决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起诉的基本情况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公交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原告”)因租赁合同纠纷对海南白马广告媒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近日,原告收到法院送达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6)京02民初2164号)等相关诉讼材料。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北京公交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海南白马广告媒体投资有限公司
(二)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自1998年起建立长期的公交候车亭媒体资源合作关系,合作模式为原告将拥有产权的公交候车亭广告灯箱授权被告独家经营,被告按约定支付租赁经营费。二十余年间,双方通过陆续签订的一系列协议书、续租协议及补充协议,不断完善合作内容。该系列协议均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付款金额及频率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及原告预期,欠款本金及违约金持续累积。对此,原告通过电话沟通、书面通知、高层约谈等多种方式反复催告,但被告始终未能依约清偿欠款。
2026年4月15日,原告委托律师事务所向被告发出律师函,限定其在15日内清偿长账龄欠款及违约金,并明确告知逾期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被告收函后仍未履行付款义务。
截至2026年7月20日,被告累计拖欠原告租赁经营费本金达151,984,929.68元,产生违约金28,985,820.26元(违约金按合同约定的日万分之二标准计算),欠款本息合计180,970,749.94元。
综上,原被告之间的系列合作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均应诚信履约。被告长期、持续拖欠巨额租赁经营费,经原告多次催告及发函后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被告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及国有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特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公交候车亭灯箱媒体租赁经营费本金人民币151,984,929.68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上述欠款暂计至2026年7月20日的违约金人民币28,985,820.26元,并自2026年7月21日起至全部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二的标准继续计算违约金;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三、本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本次涉及诉讼,主要系全资子公司北京公交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与海南白马广告媒体投资有限公司发生的租赁合同纠纷所致,公司已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代理本案。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实际影响以法院最终判决为准。
公司将根据该诉讼案件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