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26-033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08月17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08月17日9:15-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7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郑雅珊女士主持本次股东会会议。2026年07月31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合规。
3、股权登记日:2026年08月12日
4、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3号前海卓越金融中心3号楼L28-04单元会议室。
5、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7人,代表股份218,859,8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77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16,086,8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8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2人,代表股份2,77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99%。
6、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中小投资者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123人,代表股份2,774,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1人,代表股份1,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122人,代表股份2,77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99%。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全部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表决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00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郑雅珊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6,489,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91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403,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4.5519%。
1.02.候选人:选举郑林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6,413,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88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327,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8036%。
1.03.候选人:选举何啸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6,648,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98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562,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0.2769%。
1.04.候选人:选举郑鸿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6,405,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87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320,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5415%。
1.05.候选人:选举黄种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6,405,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87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319,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5198%。
提案2.00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郑灼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6,356,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85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270,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7594%。
2.02.候选人:选举蔡开雄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6,416,4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8836%。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330,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9220%。
2.03.候选人:选举李毅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6,322,1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84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236,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519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侯其锋、刘新桐。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26-034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8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全体董事推举郑雅珊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过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董事郑雅珊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郑林海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郑雅珊女士(主任委员)、何啸威先生、蔡开雄先生;
审计委员会:蔡开雄先生(主任委员)、李毅锋先生、郑林海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毅锋先生(主任委员)、郑雅珊女士、郑灼武先生;
提名委员会:郑灼武先生(主任委员)、郑雅珊女士、蔡开雄先生。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何啸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 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何啸威先生于2024年12月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受到行政处罚后,何啸威先生对涉及事项积极改正,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充分学习。何啸威先生作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同时也是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游戏产品、技术、市场、政策等方面拥有20余年深厚的专业知识储备和丰富的履职经验,在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规划等重大方面发挥突出作用。本次聘任何啸威先生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何啸威先生对于前期违规事项已有充分的认知并进行了改正,履行了监管机构的整改要求,聘任何啸威先生为总经理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
该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郑雅珊女士和黄种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刘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 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刘军先生于2024年12月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受到行政处罚后,刘军先生对涉及事项积极改正,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充分学习。刘军先生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具有多年经验,任职期间完善了公司财务制度、规范了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管理等工作。本次聘任刘军先生继续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刘军先生对于前期违规事项已有充分的认知并进行了改正,履行了监管机构的整改要求,聘任刘军先生为财务总监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
该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邱明海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该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彭齐健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8月17日
附件:
简历
1、郑雅珊,女,中国香港籍,1986年出生,2009年毕业于英国伦敦中央圣马丁艺术与设计学院,历任广州市凯撒服饰设计有限公司市场策划部经理,公司策划部经理、人力行政总经理。现任广东凯汇商业有限公司董事、凯撒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集华置业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副总经理。郑雅珊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合明和陈玉琴夫妇之女、与董事郑林海先生为叔侄女关系、与董事郑鸿胜先生为兄妹关系,除此之外,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通过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90,625股。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郑雅珊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郑林海,男,中国籍,1967年生,2005年至今任汕头市伯杰商贸有限公司经理,汕头经济特区联发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郑林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郑合明先生胞弟,与董事郑雅珊女士和郑鸿胜先生为叔侄(女)关系,除此之外,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通过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90,625股。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郑林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何啸威,男,1974年出生,中国籍,拥有新加坡居留权,本科学历,1995年参加工作,1999年创立逸飞岭网站,2002年创立成都逸海情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开发西部地区首款自主知识产权大型网络游戏《海天英雄传》,2008年创立四川天上友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先后成功推出《新仙剑奇侠传3D》《圣斗士星矢:重生》和《三国志2017》等明星产品。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因凯撒文化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何啸威先生2024年11月被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予以警告和罚款,2025年4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除上述情形外,何啸威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何啸威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8,638,8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5.08%。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何啸威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4、黄种溪,男,中国籍,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2002年至2003年任职于深圳市唯特华科技有限公司,2003年至2006年任职于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2006年至2011年,任深圳市瑞斯顿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5月至2016年6月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深圳市酷牛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黄种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通过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81,250股。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黄种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刘军,男,中国籍,197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质量监管部副主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质量监管部副主任。现任深圳市幻动无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因凯撒文化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刘军先生2024年11月被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予以警告和罚款,2025年4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除上述情形外,刘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6、邱明海,男,中国籍,1984年出生,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及基金从业资格证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曾任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编辑、记者、主编,深圳前海财经信息有限公司主编。2016年加入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投资者关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邱明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邱明海先生通过参加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56,250股。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邱明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彭齐健,男,中国籍,2000年出生,本科学历,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实习生,现就职于公司证券部,现任证券事务代表。彭齐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彭齐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