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希望转2”回售期间暂停转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6-68
债券代码: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希望转2”回售期间暂停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49
2.债券简称:希望转2
3.转股起止日期:2022年05月09日至2027年11月01日。
4.暂停转股日期:2026年08月26日至2026年09月01日。
5.预计恢复转股日期:2026年09月02日。
一、债券的基本情况及暂停转股的原因
(一)债券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1号)核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公开发行了8,1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15,000万元。2021年11月2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希望转2”,债券代码“127049”。根据《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11月8日,T+4日)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5月9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年11月1日)止。
(二)暂停转股的原因
公司的股票自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8月18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希望转2”转股价格10.59元/股的70%,即7.41元/股,且“希望转2”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希望转2”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可转债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债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希望转2”在回售申报期间将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时间为五个交易日,即2026 年8 月26日至2026 年9 月1 日。自本次回售期结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6 年9月2日起恢复转股。
二、其他说明
上述暂停转股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将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6-67
债券代码: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希望转2”可选择回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49
2、债券简称:希望转2
3、回售价格:101.267元/张(含息、税)
4、回售条件满足日:2026年8月18日
5、回售申报期: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1日
6、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年9月4日
7、回售款划拨日:2026年9月7日
8、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年9月8日
9、回售申报期内“希望转2”暂停转股
10、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11、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1.267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希望转2”。截至本公告发出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希望转2”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8月18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希望转2”转股价格10.59元/股的70%,即7.41元/股,且“希望转2”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希望转2”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现将“希望转2”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条件回售条款的约定如下: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1.60%(“希望转2”为第五个计息期年度,即2025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1日的票面利率);t=289天(2025年11月2日至2026年8月18日,算头不算尾)。
计算可得:IA=100×1.60%×289/365=1.267元/张(含税)。综上,“希望转2”本次回售的价格为101.267元/张(含息、税)。
综上,“希望转2”本次回售的价格为101.267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①对于持有“希望转2”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各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1.013元/张;②对于持有“希望转2”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101.267元/张;③对于持有“希望转2”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应自行缴纳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101.267元/张,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相关事项
1、“希望转2”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希望转2”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2、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27049”,转债简称为“希望转2”。
3、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4、回售申报期: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1日。
5、回售价格:101.267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含税)。
6、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希望转2”,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6年9月8日。
7、“希望转2”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希望转2”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债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 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希望转2”将停止交易。
三、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件、申报期间、回售价格、回售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内容。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超过15个交易日。
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希望转2”持有人应在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1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消。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希望转2”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
在回售资金划拨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希望转2”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希望转2”,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026年9月4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026年9月7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026年9月8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四、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希望转2”在回售申报期内(2026 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1日)将暂停转股。自回售申报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即2026 年9月2日)起,“希望转2”将恢复转股。上述暂停转股期间,“希望转2”在回售申报期间可进行转让,具体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八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