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6-07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重要事项参见2026年8月2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6-071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8月9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董事会于2026年8月19日13:30以现场及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姜云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3、《关于开展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机构间REITs)申报发行工作及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机构间REITs)申报发行工作及相关授权事项的公告》。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6-074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对符合条件的资产减值准备予以转(核)销。
(二)本次集团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
1、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和核销情况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及前瞻性信息对未来经济状况进行预测,评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其他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等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并确认减值准备。当公司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公司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计提方法,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65.65万元,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64万元;本期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584.66万元,本期核销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83.72万元;本期核销的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不影响当期损益。核销后公司仍然会对该部分客户进行账销案存管理,保留追索权。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和转(核)销情况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报告期内,根据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11万元,转(核)销存货跌价准备6,736.31万元。
3、开发支出减值准备计提和转(核)销情况
公司自主研发生物药2.2类项目GenSci034(PEG-rhGH增加成人生长激素缺乏症AGHD适应症),该适应症拓展虽技术路径具备可行性,但综合考虑产品后续临床研发投入、商业化推广成本及预期商业回报等情况,基于整体管线战略规划,为聚焦高价值管线、提升研发资源使用效率,目前已终止全部后续开发工作。鉴于该项目已终止开发、无未来经济利益流入预期,存在明确减值迹象,公司对项目全部资本化金额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11,628.62万元。该部分资产系项目前期临床试验、工艺开发、药学研究等资本化归集研发投入,资本化账面原值11,628.62万元,资产可收回金额为0,相应减值损失计入当期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4、其他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转(核)销情况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其他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报告期内,公司本期计提其他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74.84万元,转(核)销及其他变动影响其他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170.22万元。
二、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转(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3,757.89万元,转(核)销及其他变动影响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3,095.57万元,因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6年上半年利润13,757.89万元,相应减少所有者权益13,757.89万元,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无影响,本次核销不影响当期损益。本次计提和转(核)销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有利于客观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以及确认转(核)销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以及确认转(核)销后,公司2026年上半年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反映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6-075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
计划(机构间REITs)申报发行工作及
相关授权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机构间REITs)申报发行工作及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专项计划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背景及基本情况
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12月31日印发《关于推出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5〕21号)及《关于推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市场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25〕63号),正式启动商业不动产REITs试点工作,要求规范高效做好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下简称“商业不动产REITs”)试点实施,重点支持位于核心区位、运营成熟、现金流稳定的购物中心、写字楼、酒店、商业综合体等优质商业不动产发行REITs,盘活存量商业资产、畅通投融资循环、服务扩大内需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6年7月2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审核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审核重点关注事项(2026年修订)》。该指引新增专章就不动产证券化业务作出特别规定,明确具备权益属性特征的不动产资产支持证券简称为“机构间REITs”,并对其审核关注事项及相关要求作出明确规定。
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增强资金统筹能力,聚焦主业,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长春海容酒店有限公司作为标的项目公司,并以长春海容酒店有限公司持有的长春高新洲际酒店、长春高新假日酒店及地下停车场对应的房屋所有权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底层资产,开展平安证券-长春高新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暂定名)的申报发行工作。
(二)决策程序
2026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机构间REITs)申报发行工作及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
二、专项计划方案
(一)方案基本要素
本次专项计划为出表型结构,初步交易要素如下,具体交易要素以监管审批和投资者沟通为准:
1、专项计划名称:平安证券-长春高新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暂定名)
2、原始权益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底层资产:长春高新洲际酒店、长春高新假日酒店及地下停车场对应的房屋所有权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4、项目公司:长春海容酒店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11.94亿元,具体规模根据底层资产估值和最终发行结果确认。
6、发行对象:专业机构投资者
7、公司及相关方初始持有专项计划的比例:公司及相关方初始持有专项计划的比例不超过30%,具体持有比例以后续监管审批为准。
8、专项计划存续期:首期约33年,到期日不晚于2058年9月30日;专项计划存续期内每三年(3N,N=1,2,3…)设置优先收购机制、开放退出机制。
9、挂牌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上为初步方案,后续将根据监管审核、投资人意见等情况对方案进行调整确定,以最终发行情况为准。
(二)底层资产情况
本次专项计划拟选取长春海容酒店有限公司持有的(1)编号为吉(2026)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16406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项下坐落于(长春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前进大街以东、星火路以南、震宇街以西、南三环路以北长春海容酒店及长春高新海茵广场写字楼B座酒店及写字楼B座109号房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2)坐落于(长春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前进大街以东、星火路以南、震宇街以西、南三环路以北长春海容酒店及长春高新海茵广场写字楼B座酒店及写字楼B座编号为1B1J001-1B1J155、2B2J001-2B2J285的438个车位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底层资产。
(三)交易结构
1、公司拟将项目公司100%股权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出售,专项计划管理人拟设立专项计划并代表专项计划参与摘牌。若最终确定为摘牌方,专项计划将收购项目公司100%股权。
2、公司为资产支持证券的开放退出提供开放退出支持,并设置收益倾斜分配等保障。
3、公司(作为运营管理统筹机构)及下属长春海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运营管理实施机构)为项目公司及底层资产提供运营管理服务并由运营管理实施机构收取运营管理费,并就此与专项计划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以及项目公司签署相关运营管理协议,同时设置运营绩效对赌机制。
4、公司担任专项计划的优先收购权人,对专项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资产(包括股权和债权)或非公司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享有优先收购权,并就此与专项计划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签署相关优先收购权协议。
5、上述交易结构、实施步骤及具体安排以最终签署的专项计划交易文件以及实际发行情况为准。
三、专项计划授权事宜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需要,全权办理与本次专项计划发行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专项计划的具体发行方案,确定发行时机、发行规模、产品期限、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条款、业绩对赌、倾斜分配、开放退出支持安排、募集资金用途及其他相关事项;
(二)聘请或更换承销机构、计划管理人、审计机构、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评级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
(三)签署、修订、补充、递交、执行与本次专项计划发行有关的各项协议、合同、申请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四)办理本次专项计划的申报、备案、挂牌、发行、转让、信息披露及存续期管理等相关事宜;
(五)根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本次专项计划发行方案及申报材料进行必要调整;
(六)办理与本次专项计划发行、存续期间及清算期间有关的其他事项。
前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为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发行专项计划,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盘活存量优质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有利于公司获得长期资金支持,增强资金统筹能力,提升现金流安全性和财务稳健性;有利于公司依托资产证券化平台,进一步探索存量资产盘活及后续资本运作路径;同时,也有助于更好地体现公司优质自持资产价值、运营能力和资产管理水平,提升资本市场对公司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五、风险提示
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是一种创新业务产品,公司开展业务尚需相关监管机构审核同意,相关事项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关注政策动向,与相关监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积极推动专项计划申报发行工作的开展,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专项计划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