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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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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5338 公司简称:巴比食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6-017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于2026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6年8月9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会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其他披露事项所述。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6-018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的相关要求,现将2026年半年度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2026年1-6月营业收入为85,160.14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85,060.01万元,占营业收入99.88%;其他业务收入为100.13万元,占营业收入0.12%。

一、营业收入分产品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合计数与单项加总的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营业收入分渠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营业收入分地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合计数与单项加总的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家

五、加盟门店变动情况

单位:家

注:

1、华东区域门店除包含巴比品牌门店外,还包括“蒸全味”“青露”“馒乡人”品牌门店;

2、公司于2023年6月正式开放湖南省区域市场,为与公司内部管理口径保持一致,湖南市场门店数据计入华南区域门店数据中;

3、华中区域门店除包含巴比品牌门店外,还包括“好礼客”“早宜点”品牌门店以及“浔味来”“浔早”品牌门店。

六、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无。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6-019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的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基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公司将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