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6-039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8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8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1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致清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1人,代表股份50,463,6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228%。其中:
(1)通过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人,代表股份数量为50,212,0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808%。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39人,代表股份数量为251,6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9%。
(3)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5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411,0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68%。
7、公司全体董事和董事会秘书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会议,公司总经理和其他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选举通过姚致清、李亚萍、蒋冠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1关于选举姚致清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50,365,7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58%;反对97,9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313,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561%;反对97,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
1.2关于选举李亚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50,410,2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0%;反对52,8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7%;弃权6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357,5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099%;反对52,8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41%;弃权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1%。
表决结果:通过。
1.3关于选举蒋冠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50,362,3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2%;反对97,9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2%;弃权3,3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309,6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187%;反对97,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39%;弃权3,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4%。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选举通过曹朝阳、陆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陆健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曹朝阳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8年11月28日。
2.1 关于选举曹朝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50,267,689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1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15,0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087%。
表决结果:通过。
2.2 关于选举陆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50,277,689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25,0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174%。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50,362,3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2%;反对52,8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7%;弃权48,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1%。
其中,同意1,309,6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187%;反对52,8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41%;弃权4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72%。
表决结果:通过。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如有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卢昶宪律师、李鹿鸣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6-040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8月20日在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由董事姚致清先生主持召开。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于2026年8月20日经公司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全体新任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姚致清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关于选举曹朝阳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选举姚致清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选举陆健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曹朝阳、姚致清、陆健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曹朝阳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姚致清、陆健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曹朝阳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8年11月28日。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关于选举陆健为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选举姚致清为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选举曹朝阳为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陆健、姚致清、曹朝阳为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陆健为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姚致清、陆健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曹朝阳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8年11月28日。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关于选举陆健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选举姚致清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选举曹朝阳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陆健、姚致清、曹朝阳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陆健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姚致清、陆健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曹朝阳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8年11月28日。
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关于选举姚致清为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选举李亚萍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选举蒋冠前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姚致清、李亚萍、蒋冠前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姚致清为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姚致清、李亚萍、蒋冠前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
(1)关于聘任李亚萍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聘任张冉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聘任宋霞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聘任李志勇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聘任陈光华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李亚萍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张冉、宋霞、李志勇、陈光华为公司副总经理。前述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李国栋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和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王希晨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王峥夏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审议通过,且聘任财务负责人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和人员简历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 第四届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6-041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2026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同时聘任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姚致清先生(董事长)、李亚萍女士、蒋冠前先生
独立董事:曹朝阳先生、陆健先生
以上董事中,姚致清先生、李亚萍女士、蒋冠前先生、陆健先生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曹朝阳先生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8年11月28日。
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简历详见附件,以及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
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中独立董事均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陆健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其中,曹朝阳先生在各专门委员会的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8年11月28日,其余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李亚萍女士
2、副总经理:张冉先生、宋霞女士、李志勇先生、陈光华先生
3、财务负责人:李国栋先生
4、董事会秘书:王希晨女士
5、证券事务代表:王峥夏女士
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亚萍女士、张冉先生、宋霞女士、李国栋先生、李志勇先生、陈光华先生、王希晨女士、王峥夏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审议通过,且聘任财务负责人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符合职务要求,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董事会秘书王希晨女士已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完成测试,取得了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证券事务代表王峥夏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374-3219525
传真:0374-3219525
电子邮箱:stock@ketop.cn
联系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
四、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张冉先生因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王伟先生因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冉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538,009股(持股比例0.52%),王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188,907股(持股比例1.14%),上述人员届满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继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对上述届满离任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附件:
1、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1)非独立董事简历
姚致清先生:1960年5月生,中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中原学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主要任职经历为:1982年8月-1987年1月,任许昌继电器厂员工;1987年1月-1999年7月,历任许昌开普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员工、设计室主任、科研处处长、副所长;1999年7月-2009年1月,任许继电气副总经理;2009年1月-2014年1月,任许继集团副总经理;2013年11月至今,任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致清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3,281,155股(持股比例12.77%),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亚萍女士:1963年1月生,中国籍,致公党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许昌市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政协常务委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主要任职经历为:1984年7月-1986年9月,任洛阳工学院助教;1989年6月-1999年3月,任洛阳工学院讲师;2000年1月-2005年1月,任许昌开普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检测中心主任;2005年1月至今,任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院长、董事/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亚萍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9,971,644股(持股比例9.59%),与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希晨女士为母女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蒋冠前先生:1978年4月生,中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许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许昌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正高级工程师。主要任职经历为:2002年7月-2012年4月,任许继集团员工;2012年5月至2023年7月,历任许昌开普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员工、主任、副总经理;2023年7月至2026年7月,任许昌开普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6年7月至今,任许昌开普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冠前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许昌开普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前述非独立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独立董事简历
曹朝阳先生:196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主要任职经历为:1991年8月-1998年10月,任焦作合成纤维厂副厂长、厂长,焦作金宝合成纤维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书记;1998年10月-2012年8月,任河南轮胎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00年12月-2012年8月,任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09年9月-2012年8月,任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总经理;2012年8月-2014年12月,任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2014年12月至今任北京正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焦作蓝天资源循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2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曹朝阳先生是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05年“全国劳动模范”,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朝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陆健先生:1957年4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主要任职经历为:1983年7月-1999年5月,任上海财经大学干部、教师;1999年6月-2005年11月,任上海中远三林置业集团财金部副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05年11月-2016年5月,任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2014年11月-2022年8月,任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2019年6月-2023年1月,任聚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2016年5月至2024年4月,任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2023年10月至2026年1月,任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2024年1月至2024年9月,任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2023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前述独立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李亚萍女士:详见上述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张冉先生:1982年1月生,中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正高级工程师。主要任职经历为:2003年8月-2005年1月,任许昌开普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检测中心员工;2005年1月至今,任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部门主任、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冉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538,009股(持股比例0.52%),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宋霞女士:1975年7月生,中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中级经济师。主要任职经历为:1998年9月-2002年6月,任许继电气员工;2002年6月-2005年1月,任许昌开普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检测中心部门主任;2005年1月至今,任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部门主任、副院长、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霞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672,957股(持股比例0.65%),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国栋先生:1982年10月生,中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主要任职经历为:2004年7月-2012年4月,任许继电气员工;2012年5月-2015年6月,任许昌许继风电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2015年8月-2015年11月,任新乡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2015年12月-2016年7月,任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2016年8月-2017年5月,任许昌开普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2017年5月至今,任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国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志勇先生:1986年11月生,中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主要任职经历为:2011年7月至今,任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部门主任、总工程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志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51,240股(持股比例0.15%),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光华先生:1987年2月生,中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三等奖、许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主要任职经历为:2011年7月至今,任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部门主任,珠海开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营销总监、副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光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希晨女士:1991年3月生,中国籍,中国致公党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CFA(特许金融分析师)持证人,已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完成测试,取得了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主要任职经历为:2016年3月-2022年4月,任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分析师、高级经理;2022年6月至今,任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董事长助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希晨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王希晨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亚萍女士为母女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前述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王峥夏女士:1986年8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主要任职经历为:2007年7月-2010年10月,任深圳南瑞科技有限公司员工;2010年10月至今,任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部主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峥夏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11,200股(持股比例0.0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峥夏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6-042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希晨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王希晨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希晨女士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
(一)王希晨女士曾在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任职,担任分析师、高级经理等职务,负责或参与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等投资银行业务,有5年以上的财务、金融工作经历,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王希晨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
1.《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最近36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3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3.最近36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影响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情形。
(三)王希晨女士未兼任公司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
二、 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建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王希晨女士的任职资格、兼任情况、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经审核,提名委员会认为王希晨女士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资格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的规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聘任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希晨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简历详见附件。
(三)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
王希晨女士2026年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取得任前培训证明。公司已同步完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备案。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附件:
王希晨女士:1991年3月生,中国籍,中国致公党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CFA(特许金融分析师)持证人,已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完成测试,取得了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主要任职经历为:2016年3月-2022年4月,任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分析师、高级经理;2022年6月至今,任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董事长助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希晨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王希晨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亚萍女士为母女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希晨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