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8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6-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人的要求,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于2026年8月26日起对旗下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系列基金”)的各子基金(即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和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分别增加C类基金份额,同时更新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等相关内容,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系列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类别的分类原则

新增C类基金份额后,本系列基金各子基金原有基金份额将自动划归为该子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和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对原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继续持有、赎回无任何改变,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本系列基金子基金的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人可以自主选择各子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二、本系列基金子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情况

1、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场所

本系列基金子基金C类基金份额仅通过场外方式进行申购、赎回。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暂不开通C类基金份额申购业务。

其他场外代销机构如下:

(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法定代表人:王珺

客户服务电话:95188-8

网址:www.fund123.cn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95021

网址:www.1234567.com.cn

(3)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谭广锋

客户服务电话:95788

网址:www.txfund.com

(4)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法定代表人:章知方

客户服务电话:010-85650688

网址:funds.hexun.com

(5)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18层03单元

法定代表人:方磊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acaijijin.com

(6)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武宁南路203号4楼南部407室

法定代表人:粟旭

客户服务电话:400-168-1235

网址:www.luxxfund.com

(7)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法定代表人:盛超

客户服务电话:95055-4

网址:www.duxiaomanfund.com

(8)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6层

法定代表人:吴卫国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9)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1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6211单元

法定代表人:陶怡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1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1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户服务电话:952555

网址:www.5ifund.com

(13)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基六路70弄1号208-36室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032-588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14)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法定代表人:王建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3388

网址:www.puyifund.com

(15)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108号

法定代表人:邓晖

客户服务电话:95305

网址:www.jzsec.com

(1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电话:010-63158805

网址:www.hcfunds.com

(17)一路财富(深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3046号香江金融大厦2111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18)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柳娜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网址:fund.sina.com.cn

(19)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1500号8层M座

法定代表人:简梦雯

客户服务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windmoney.com.cn

(20)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900弄15号526室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118-1188

网址:www.66liantai.com

(21)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0层1206

法定代表人:彭浩

客户服务电话:400-004-8821

网址:www.taixincf.com

(2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23)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277号1号楼1203、1204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客户服务电话:021-33768132

网址:www.molifund.com

(24)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1088号7层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25)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91号1608、1609、1610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26)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503

法定代表人:温丽燕

客户服务电话:4000-555-671

网址:hgccpb.com

(27)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TEOWEEHOWE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28)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6号(写字楼)1号楼4层1-7-2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网址:kenterui.jd.com

(29)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法定代表人:李楠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网址:www.danjuanfunds.com

(30)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31)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555

网址:www.txsec.com

(32)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2栋3401

法定代表人:张斌

客户服务电话:010-83275199

网址:www.new-rand.cn

(33)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客户服务电话:025-66046166

网址:www.huilinbd.com

(34)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俊

客户服务电话:021-20292031

网址:www.wg.com.cn

(35)北京济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10层1005

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36)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岛1号楼7层710号

法定代表人:张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后续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 C 类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各销售机构公示信息为准。

2、C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

本系列基金子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与A类基金份额一致,均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C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本系列基金子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与对应子基金A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其他费率如下:

(1)申购费

本系列基金子基金C类基金份额无申购费。

(2)赎回费

本系列基金子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并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结构如下: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系列基金子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一定年费率分别计提,销售服务费率如下:

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

a.基金管理人的销售服务费的收取与返还机制

若后续开通,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申购C类基金份额的情况,将先行收取相应的销售服务费,待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该部分费用将随同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

b.代销机构的销售服务费的收取与返还机制

对于投资者持续持有期限不超过一年(即365天,下同)的C类基金份额收取的销售服务费,按月支付,自下一自然月度开始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并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费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对于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C类基金份额继续收取的销售服务费,待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该部分费用将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

4、C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和披露

本系列基金子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参考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生效当日对应子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正常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由于基金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本系列基金各子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但当任一子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份额数为零时,按如下规则处理:

在任何一个工作日任一子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份额数为零时,该子基金将停止计算C类基金份额净值,暂停计算期间的C类基金份额净值将按照该子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披露,作为参考净值;该子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仍照常计算和披露。

在任何一个开放日任一子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份额数为零时,凡涉及到该子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等相关业务,均按照申请日当日(开放日)的对应子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在申请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确认该子基金C类基金份额并恢复计算C类基金份额净值。

5、C类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本系列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最低持有份额的限制与各子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及最低持有份额的限制一致。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各子基金C类基金份额申购金额、赎回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6、本系列基金子基金C类基金份额自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通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三、《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除增加C类基金份额相关修订外,本次修订将同步更新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并根据业务实操更新基金转换相关内容。本系列基金子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事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结合基金合同的约定,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系列基金子基金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对本系列基金子基金的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订;同时,本系列基金子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更新,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司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gf.cn)或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本系列基金子基金修订后的法律文件。

本系列基金子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6年8月26日起生效。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网址:www.cgf.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1日

附件: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