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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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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6-070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8月20日(星期四)下午15:00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6年8月15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公司共有董事9名,本次会议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柏忠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聘请了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开展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专项审计,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政旦志远审字第260001671号)。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聘请了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开展专项审计工作,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专项审计,认为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政旦志远内字第260000056号)。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2025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聘请了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2025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开展专项审核工作,并出具了《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2025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专项审核,认为公司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2025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政旦志远核字第260000523号)。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