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PR连续15个月持稳 “双锚”并行助推贷款定价质效提升
◎记者 张琼斯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连续15个月维持不变。中国人民银行8月20日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1年期LPR为3.0%,5年期以上LPR为3.5%。
分析人士认为,综合当前政策利率、银行净息差等现实情况,LPR“按兵不动”符合预期。7月下旬以来,DR(存款类金融机构债券回购利率)基准利率贷款持续落地,未来LPR报价效率有望进一步提升。
对于LPR维持不变的原因,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认为是LPR的定价基础没有变化,主要政策利率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保持在1.4%的水平,且当前报价行缺乏主动下调LPR报价加点的动力。尽管受部分高息定期存款到期重定价等因素影响,二季度商业银行净息差较一季度回升0.01个百分点至1.41%,但净息差水平仍处于历史低位。
“近期,在负债久期管理压力下,部分国有大行重启发行5年期大额存单,部分中小行提高存款利率,都可能对银行净息差形成新的边际收窄压力。”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表示,总量降息仍需兼顾“稳息差”等现实约束。与此同时,当前经济基本面仍有支撑,7月出口延续强劲态势,货币政策短期内聚焦精准调控流动性、调整优化结构性工具等领域。
自2019年LPR报价形成机制改革落地后,按月报价的LPR成为我国贷款利率定价基准,其月度报价也因此受到市场关注。随着DR基准利率贷款面世,贷款定价单一锚定LPR的模式被打破。温彬表示,据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10日,以DR为基准利率的贷款落地规模已超过4.4亿元。
按照制度设计,LPR由报价行根据对最优质客户实际执行的贷款利率,综合考虑资金成本、市场供求、风险溢价等因素,在政策利率的基础上市场化报价形成。但在实践中,部分报价利率偏离实际最优惠客户利率,难以真实反映贷款市场利率水平。
“随着直接融资市场持续发展,成熟企业可以在债券市场以较低利率融入资金,通过贷款融资的成本仍相对较高。LPR减点定价贷款占比走高,LPR的基准利率作用及最优惠贷款利率特性被削弱。”温彬认为,以LPR作为贷款的单一基准利率,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商业银行的差异化定价,容易导致商业银行回避部分高风险业务的开展。
相较于报价形成的LPR,DR完全由市场交易产生。DR基准利率贷款可以与LPR基准利率贷款互为补充。王青表示,LPR属于机构报价利率,稳定性较高,而DR属于成交利率,市场化特征突出。信贷定价转为“LPR+DR”双锚,意味着后期部分贷款利率市场化定价程度会更高。
展望未来,温彬表示,随着“DR+LPR”多锚并行的贷款定价框架逐步成熟,LPR报价将更聚焦于期限相对较长、风险相对较高的贷款,凸显其最优惠贷款利率的特性,有利于商业银行对期限和风险进行更灵活的定价,提升企业的融资可得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