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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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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ST云网 公告编号:2026-05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针对电池片相关业务开展全面自检自查,发现公司在编制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过程中,对部分新能源光伏产品业务的收入会计处理存在理解偏差。为更加客观、准确地披露会计信息,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如实反映公司经济业务实质,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对该部分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

本次更正仅影响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列报金额,对相关期间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现金流量等财务数据不产生影响,亦不会导致已披露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及其后续情况

1、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5年4月1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因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1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2、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16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具体详见公司在2025年4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公司因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之“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六)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12月31日起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具体详见公司在2025年12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

3、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271.86万元,营业收入扣除后为31,855.90万元,2025年度利润总额为-10,245.62万元,净利润为-10,198.4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36.7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7,666.38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8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本规则第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逐项自查,2025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8条的规定,公司满足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同时,根据2025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因截至2024年度末近三年连续亏损且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意见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

鉴于公司基本银行账户已解除冻结并新增一般银行账户冻结,相关诉讼事项尚未解决完毕,公司暂不具备撤销因主要银行账户冻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股票自2026年6月12日开市起撤销因财务指标、审计意见类型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将就相关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ST云网 公告编号:2026-052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8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兼总裁陈继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ST云网 公告编号:2026-055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到相关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湖南航空工业局以“侵害商标权纠纷”为案由,向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株洲法院”)起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郑州云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云网”)、郑州云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并申请财产保全,保全金额为2,000万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经济损失等,并停止侵权行为。

二、案件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株洲法院送达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1、郑州云网、公司在判决作出之日起停止侵权行为;2、郑州云网、公司赔偿湖南航空工业局经济损失180万元;3、驳回湖南航空工业局的其他诉讼请求。

为维护公司利益,公司已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前期已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1.公司与宏成嘉美(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成嘉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进展

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披露《关于相关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对公司与宏成嘉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情况进行披露,该案件涉及金额47.85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宏成嘉美达成《民事调解书》,公司支付31.95万元。

2.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高邮”)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先导”)诉讼案件进展

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披露了《相关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无锡先导以“买卖合同纠纷”为案由对中科高邮提起诉讼,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法院冻结中科高邮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案号为(2024)苏0214民诉前调8767号,涉案金额1,248.72万元。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披露了《关于相关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由于本案《购销合同书》的效力认定与其他案件存在关联性,裁定如下:本案中止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撤诉裁定书》,无锡先导撤回起诉。

3.中科高邮与无锡江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松科技”)诉讼案件进展

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相关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江松科技以“买卖合同纠纷”为案由对中科高邮提起诉讼,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法院冻结中科高邮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案号为(2024)苏0214民诉前调6996号,涉案金额1,403.37万元。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披露了《相关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由于本案《购销合同书》的效力认定与其他案件存在关联性,裁定如下:本案中止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撤诉裁定书》,江松科技撤回起诉。

四、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及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下属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针对湖南航空工业局侵害商标权纠纷诉讼事项,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计提相关预计负债,具体影响金额以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撤诉裁定书》;

2.《民事判决书》;

3.《民事调解书》。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