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6-031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26年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雷科防务”)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26年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范围内办理2026年授信融资业务,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2026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办理授信时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2亿元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2亿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实际发生金额以签订的授信及担保合同具体金额为准,任一时点的授信和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授信、担保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该事项已经2026年5月8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通过,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之日止。
2、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为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公司近日签订相关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工雷科”)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编号(2026)信银京保字第0374号《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该行与理工雷科在2026年8月20日至2027年7月24日期间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下该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主债权本金最高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州桥支行签订了编号HTC110930000ZGDB2026N003《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该行与理工雷科在2026年7月29日至2027年7月28日期间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等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下该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主债权本金最高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上述担保金额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12亿元担保额度内。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61,000万元,未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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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最近一期为2026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表逐项加总与合计数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99627252X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2区683号理工科技大厦401
法定代表人:刘峰
注册资本:37,79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25日
营业期限:2009年12月25日至2029年12月24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制造卫星导航定位接收机、雷达及配套设备、频谱测量仪器、干扰场强测量仪器(主要零部件在外埠生产);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外部设备、印刷专用设备(限在外埠从事生产活动);加工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电子产品;改装汽车制造(含汽车底盘)。(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理工雷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理工雷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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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所列理工雷科2025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2026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2026)信银京保字第0374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主合同为该行与债务人在2026年8月20日至2027年7月24日期间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被担保主债权为主合同下该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
(4)担保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5)担保金额: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
具体条款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编号HTC110930000ZGDB2026N003《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州桥支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该行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主合同为该行与债务人在2026年7月29日至2027年7月28日期间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等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性文件。被担保主债权为主合同下该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
(4)担保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该行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5)担保金额: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
具体条款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26年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范围内办理2026年授信融资业务,公司为子公司办理授信时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2亿元的担保。该事项已经2026年5月8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通过,上述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余额为61,000万元,未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12亿元。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即对外担保总余额为6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2025年12月31日)的18.54%。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的(2026)信银京保字第0374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州桥支行签订的编号HTC110930000ZGDB2026N003《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