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临港创新智造产业园
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原始权益人控股关联方计划
增持基金份额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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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5年9月29日,国泰海通临港创新智造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君安临港创新智造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
二、关于原始权益人控股关联方增持基金份额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收到原始权益人控股关联方的增持计划,基于对本基金及不动产项目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原始权益人控股关联方在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前提下,计划增持本基金基金份额,现将增持相关计划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主体:原始权益人控股关联方上海临港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创新投资”)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原始权益人上海临港奉贤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为40,000,000.00份,持有基金份额比例为6.79%;原始权益人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为77,757,726.00份,持有基金份额比例为13.21%;原始权益人控股关联方临港创新投资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为10,865,333.00份,持有基金份额比例为1.85%。上述主体合计持有本基金份额128,623,059.00份,持有基金份额比例为21.85%。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基金份额的目的:基于对本基金及不动产项目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支持本基金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本次增持基金份额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竞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买入本基金基金份额。
3、增持基金份额的安排:根据基金交易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累计增持金额:本次累计增持金额合计不超过6,000万元且不低于3,000万元。
5、本次增持基金份额计划的实施期限:2026年8月24日起12个月内(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
6、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的基金份额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届满后6个月内不会通过大宗、协议转让或竞价交易等方式进行减持。
三、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以登录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gthtzg.com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521进行相关咨询。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选择适配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基金产品,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2日
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反映基金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9月21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及调整前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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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原因、差异及影响详见附件《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
(一)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在“基金的投资”章节中的“业绩比较基准”部分列明基金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设定原因(包括与基金产品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的匹配情况)、基准要素相关信息(包括发布机构、代码、查询途径等)、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方法、管理投资偏离业绩比较基准的定性或定量方法,以及未来可能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和程序。基金管理人将一并修订托管协议(如有),并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二)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如有)、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htzg.com
)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三、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如有)自2026年9月21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址:www.gthtzg.com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2日
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1、国泰海通君得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根据过往仓位情况,将基准中的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0%提高到80%,将基准中的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30%降低到20%。
(2)调整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国泰海通君得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股票资产基于资产配置策略,将综合结合定量分析及定性分析,精选符合条件的股票。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盘别/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选取中证800成长指数作为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以上情况,该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的调整主要由于现有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投资风格、资产配置比例等不匹配,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产品定位更为契合,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2、国泰海通领航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根据过往仓位情况,将基准中的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提高到85%,将基准中的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降低到15%。其中,将股票资产中的A股股票的基准要素权重从65%提高到70%。
(2)调整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国泰海通领航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股票资产基于资产配置策略,将综合结合定量分析及定性分析,投资具有较好长期成长潜力的优质股票。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盘别/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选取中证800成长指数作为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以上情况,该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的调整主要由于现有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投资风格、资产配置比例等不匹配,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产品定位更为契合,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3、国泰海通创新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根据过往仓位情况,将基准中的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提高到85%,将基准中的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降低到15%。
(2)调整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国泰海通创新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股票资产基于资产配置策略,将综合结合定量分析及定性分析,投资具有较好长期成长潜力的优质股票。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盘别/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选取中证800成长指数作为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以上情况,该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的调整主要由于现有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投资风格、资产配置比例等不匹配,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产品定位更为契合,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4、国泰海通红利量化选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根据过往仓位情况,将基准中的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提高到90%,将基准中的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降低到10%。
基于以上情况,该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的调整主要由于现有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资产配置比例等不匹配,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产品定位更为契合,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5、国泰海通君得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根据过往仓位情况,将基准中的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0%提高到85%,将基准中的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30%降低到15%。其中,将股票资产中的A股股票的基准要素权重从60%提高到70%,将股票资产中的港股股票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0%提高到15%。
基于以上情况,该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的调整主要由于现有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资产配置比例等不匹配,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产品定位更为契合,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6、国泰海通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根据过往仓位情况,将基准中的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提高到90%,将基准中的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降低到10%。
基于以上情况,该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的调整主要由于现有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资产配置比例等不匹配,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产品定位更为契合,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7、国泰海通安裕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根据过往仓位情况,将基准中的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提高到95%,将基准中的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降低到 5%。
(2)调整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国泰海通安裕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个券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选取中债-新综合全价(1-3年)指数作为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以上情况,该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的调整主要由于现有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等不匹配,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产品定位更为契合,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8、国泰海通安润90天持有期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根据过往仓位情况,将基准中的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80%提高到95%,将基准中的现金类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降低到 5%。
(2)调整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国泰海通安润90天持有期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个券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选取中债-新综合全价(1-3年)指数作为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以上情况,该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的调整主要由于现有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等不匹配,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产品定位更为契合,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9、国泰海通安宜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国泰海通安宜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个券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选取中债-新综合全价(3-5年)指数作为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以上情况,该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的调整主要由于现有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投资范围、久期等不匹配,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产品定位更为契合,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10、国泰海通海升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国泰海通海升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个券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选取中债-新综合全价(1-3年)指数作为普通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以上情况,该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的调整主要由于现有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投资范围、久期等不匹配,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产品定位更为契合,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11、国泰海通安泰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国泰海通安泰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个券选择进行投资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选取中债-新综合全价(1-3年)指数作为普通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以上情况,该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的调整主要由于现有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投资范围、久期等不匹配,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产品定位更为契合,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12、国泰海通君得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根据过往仓位情况,将基准中的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00%降低到80%,将基准中的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0%提高到20%。
(2)在股票部分基准要素的选取方面: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债券资产的投资策略,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等,新增中证800指数作为股票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800指数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指数样本量大,行业覆盖面广,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基于以上情况,该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的调整主要由于现有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投资风格、资产配置比例等不匹配,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产品定位更为契合,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13、国泰海通君得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根据过往仓位情况,将基准中的债券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70%提高到80%,将基准中的股票资产的基准要素权重从10%提高到20%。
基于以上情况,该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的调整主要由于现有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资产配置比例等不匹配,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产品定位更为契合,不会对产品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调整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基准要素名称进行规范表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