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反映基金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9月21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及调整前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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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原因、差异及影响详见附件《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
(一)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在“基金的投资”章节中的“业绩比较基准”部分列明基金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设定原因(包括与基金产品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的匹配情况)、基准要素相关信息(包括发布机构、代码、查询途径等)、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方法、管理投资偏离业绩比较基准的定性或定量方法,以及未来可能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和程序。基金管理人将一并修订托管协议(如有),并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二)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如有)、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tcx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三、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如有)自2026年9月21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333
网址:www.htcxfund.com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2日
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一、红土创新医疗保健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医药卫生指数*80%+上证国债指数*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医药卫生指数*90%+上证国债指数*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根据本基金过往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况,调升原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指数要素的权重,调降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要素的权重,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行业指数,由中证 800 指数的800只样本股中全部医药卫生行业成分股编制而成,以反映该行业股票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国债指数样本券由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固定利率国债组成,交易所的国债交易市场具有参与主体丰富、竞价交易连续的特性,能反映出市场利率的瞬息变化,也使得上证国债指数能真实地标示出利率市场整体的收益风险度,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2)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股票指数权重由80%调升至90%,将债券指数权重由20%调降至10%。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二、红土创新新科技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收益率*9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根据本基金过往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况,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指数要素调整为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并调升原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指数要素的权重;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要素调整为中证全债指数,并调降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要素的权重,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由中证指数编制,选取节能环保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数字创意产业、高技术服务业等领域具有代表性的100只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战略新兴产业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指数要素调整为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后,基准成份券覆盖率、相关系数等相关指标均得到优化,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基金股票投资情况,代表性更强。
中证全债指数是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指数编制方法先进,指数信息透明度高,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具有很高的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2)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股票指数要素调整为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并将权重由80%调升至90%,将债券指数要素调整为中证全债指数并将权重由20%调降至10%。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三、红土创新转型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40%
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10%
2、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根据本基金过往股票和债券的仓位情况,调升原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指数要素的权重,调降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要素的权重,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2)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股票指数权重由60%调升至90%,将债券指数权重由40%调降至10%。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四、红土创新稳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7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0%
2、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7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0%
3、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为了更科学、准确地体现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投资比例限制等约定,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债券投资情况等,将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要素调整为中证全债指数,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其指数样本涵盖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商业银行债、地方企业债、中期票据以及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等各类券种,综合反映了债券市场整体价格和回报情况,是目前市场上较为权威的反映债券市场整体走势的基准指数之一,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2)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债券指数要素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五、红土创新稳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
2、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
3、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为了更科学、准确地体现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投资比例限制等约定,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债券投资情况等,将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要素调整为中证全债指数,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其指数样本涵盖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商业银行债、地方企业债、中期票据以及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等各类券种,综合反映了债券市场整体价格和回报情况,是目前市场上较为权威的反映债券市场整体走势的基准指数之一,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2)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债券指数要素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六、红土创新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当前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2、调整后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3、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差异及影响:
(1)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
为了更科学、准确地体现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投资比例限制等约定,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债券投资情况等,将原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要素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能够更客观、准确地表征产品的实际投资情况。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该指数成份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券、可转债以外剩余的所有公开发行的债券,是一个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的宽基指数,是中债指数应用最广泛指数之一。该指数涵盖了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2)调整的差异与影响
本基金本次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主要系将债券指数要素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更真实、准确地表征本基金过往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及风险收益特征。
本次调整对产品的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