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6-03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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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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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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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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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三、重要事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42号)核准,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2,99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9.90亿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29.90亿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66,543,311.66元。2020年9月15日,公司可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齐翔转2”,债券代码128128。
根据《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2021年2月26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8月19日止。截至2026年6月30日,“齐翔转2”剩余可转债金额为679,208,900元,对应债券6,792,089张。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齐翔转2”于2026年8月19日到期,公司已按规定完成该可转债的到期兑付工作。本次兑付涵盖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公司已将相应款项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并由其代为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齐翔转2”于2026年8月20日摘牌。至此,本次可转债到期兑付工作顺利完成,未发生违约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齐翔转2即将到期及停止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关于“齐翔转2”到期兑付暨摘牌的公告》《关于齐翔转2到期兑付结果及股本变动的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6-040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本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 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时间执行变更后的相关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的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6-039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8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董事孙清涛先生和董事孙文丽女士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已于会前通过书面告知函的形式通知,并分别授权委托董事刘付亮先生和董事姜能成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庆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山东能源集团新材料有限公司同为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企业,董事李庆文先生和朱辉女士分别在山东能源集团新材料有限公司任职,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三、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