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五)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六)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26-046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公司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戴志利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书面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26-049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21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公司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戴志利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书面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冯志荣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才先生、徐文厚先生、王子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才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严琦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五、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爱丽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26-048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各项资产的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公司对应收款项、存货及合同资产、预付账款等相关资产进行了清查,并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存货,计提减值准备5,527.21万元;因部分待执行合同转变为亏损合同确认预计负债3,383.85万元,合计对公司2026年半年度损益的影响为减少利润总额8,911.06万元。计提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一存货》和公司存货相关会计政策: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一资产减值》和公司资产减值相关会计政策: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一或有事项》和公司预计负债相关会计政策: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的,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公司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会计政策: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计入信用减值损失的减值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方法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公司结合2026年半年度上述应收款项的风险特征、账龄分布、回款情况等信息,经综合评估与测算,计提进入信用减值损失的各项减值准备小计1,517.27万元。
(二)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的减值准备
公司对期末尚未执行完毕的合同进行评估,受市场原料价格下行等影响,部分待执行合同转变为亏损合同,合同履约预计总成本高于预期经济利益。对于该类亏损合同项下已支付的预付账款,无论继续履约或是终止合同,其可实现的经济利益均低于账面余额,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对相应的预付账款计提减值准备,本期计提预付账款减值准备1,173.23万元。
公司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存货因市场变化、技术迭代、质量原因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经测试,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804.90万元。
公司期末对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经过审慎评估,本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31.81万元。
(三)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待执行合同预计亏损金额
公司部分尚未履行完毕的采购合同,合同履约预计总成本高于预期经济利益,相应合同转变为亏损合同。在对该合同项下预付账款等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后,剩余尚未由资产承担的合同亏损,确认预计负债,亏损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本期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待执行合同预计亏损金额为3,383.85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上述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有利于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依据充分、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527.21万元,因部分待执行合同转变为亏损合同确认预计负债3,383.85万元,合计对公司2026年半年度损益的影响为减少利润总额8,911.06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最终会计处理及对公司2026年度利润的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6年6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6年6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26-050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总裁:冯志荣先生
副总裁:陈才先生、徐文厚先生、王子先生
董事会秘书:陈才先生
财务总监:严琦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陈才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爱丽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张爱丽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何国新先生、曾光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国新先生、曾光辉先生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何国新先生、曾光辉先生担任副总裁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才先生、张爱丽女士
联系电话:0731-85302297
传真号码:0731-88122777
电子邮件:hnboyun@hnboyun.com.cn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雷锋大道346号
邮政编码:410205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4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冯志荣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俄语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现任公司董事、总裁、总质量师,霍尼韦尔博云航空系统(湖南)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沙鑫航机轮刹车有限公司董事长。1996年起在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工作,从事粉末冶金摩擦材料、碳/碳复合材料研发、国际合作与产业化工作,负责图154-飞机刹车副俄罗斯生产许可证的持续适航取证、销售及波音飞机刹车副取证、销售工作。2001年起参与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组建、上市工作,历任市场营销部营销员、副部长、部长、营销总监、副总裁、总质量师。获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1项。
冯志荣先生:
(一)本公告披露之日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才先生:1985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中南大学材料与化工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芙蓉计划青年人才。2010年1月至2020年5月,任职于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0年6月至2026年3月,任职于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陈才先生:
(一)本公告披露之日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文厚先生:1987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中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2010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湖南湘投金天钛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工程师;2018年9月至2026年3月,历任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股权投资管理部主办、战略发展部主管、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公司副总裁。
徐文厚先生:
(一)本公告披露之日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子先生:1989年出生,江苏徐州人,中共党员,中国国籍,中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硕士生导师,长期从事新型镍基高温合金成分设计与构件制造研究。曾就职于中国航发商用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在粉末冶金新材料智能研发领域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先后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防科技创新特区等多项科研项目,获中国有色金属学会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奖励。现任公司副总裁。
王子先生:
(一)本公告披露之日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严琦女士: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毕业于湖南工商大学企业财务管理专业,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历任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管会计、财务管理部副部长。现任公司财务总监,霍尼韦尔博云航空系统(湖南)有限公司监事。
严琦女士:
(一)本公告披露之日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爱丽女士:1982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0年就职于国信证券长沙营业部机构业务部,2012年进入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战略规划与证券投资部专员、证券投资企管部副部长兼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部部长兼证券事务代表。
张爱丽女士:
(一)本公告披露之日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四)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